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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未来的发展之路(6) ---- 男女平等下的民族振兴之路!

  最近华为的事儿刷屏,我上一篇《华为三十年的成败与前景》下了很多功夫,但也就是从商业角度来谈谈华为过去三十多年的一些情况,自认为比较有价值。能否上升到更高的层面?还是算了,因为现在很多事情的尺度很难把握。谁知道以后的尺度怎么样?今天喊得欢,明天可能就方向错误了,所以我不凑这个热闹。

  但我绝对支持用国货,而且在我家能用国货就用国货。当然我对使用外国货的朋友们也无所谓,因为各有所好嘛。打个比方,我不爱吃小龙虾,但别人在我身边吃得欢我根本无所谓,如果我不爱吃猪肉(现在肯定爱吃啦),别人在我身边吃猪肉也无所谓。我在这方面很开放,也不想上升到民族主义的高度。

  本文继续我之前的这个系列,自我感觉此文应该安全,呵呵,所以才发出来。这个系列的文章,很多都是我的独到看法,尤以这篇《6》最为独到,甚至说开启了人类社会对男女平等的新思考都不为过。如果你看完本文,感觉我自认为的独特想法别人说过,请在回复中告诉我,否则以后谁提出类似的想法,请大家记住都是抄袭剽窃我的。本文的核心思想,是邓元杰独创。

  我的想法是否合理呢?慢慢看!重申一遍:本篇完全是务虚,但我认为非常重要,甚至开启了现代社会重新思考男女平等和民族振兴的先河!

  男女应该不应该平等?当然应该,邓元杰对此完全赞同!这是我必须首先强调的一个重要观点,否则后面讨论时,如果有些人不看我这个观点,或者忘记了这个观点,认为我歧视妇女,那请你记住:不是我歧视妇女,而是现代社会制度,在保持男女平等和民族可持续性发展上,严重不合理!

  一个最重要的特征是:生产力高度发展,完全可以满足人们的需要!只要有什么东西供不应求,人们可以在几个月、最多几年之内疯狂生产,直到供大于求!

  想想看,只要不是垄断,只要不故意控制产量,现代社会的生产力是不是完全可以满足人们的需要?所以人类的工作时间越来越短。在十九世纪初期,每天工作十小时是仁慈的,后来缩减到九小时,然后是八小时,二战后又过渡到一周休息两天和七小时工作制。早在90年代,欧美就有人提出干四天休息三天,因为活儿根本没那么多,根本不需要所有人都卖力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必要让男女都工作呢?打着“男女平等”的旗帜,让广大妇女走上工作岗位,和男人们争抢本已经抢手的工作,在十九世纪或许是进步的,因为那时生产力严重不足。但现在只能继续拉低工资,让所有人都疲于奔命啊!

  STOP!歧视妇女的苗头要露出来了!妇女凭什么不能和男人一样工作?凭什么就要待在家里成为生育的机器?啊呸!妇女就应该去工作,这样才能获得财务的独立性,掌控自己的命运,才不至于看男人脸色行事!

  刚看了一句,可能一些人又恼了:“民族的发展关我鸟事?我能过好这辈子就行了!再说了,民族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都过不好,还说什么民族前途?多操心一下自己的事才是正道!”

  说得对!但是,这是个不算简单的问题。你这么想,不是你的错,而是现行的社会制度,没有把个人利益和民族利益更好地统一在一起。我先说现代男女平等制度的重大缺陷,后面有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

  为什么古代人拼命生孩子,而现代人,或者说,在实行男女平等、注重商业竞争的国家,生孩子那么少呢?

  在古代,各种社会都是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东西方都一样。女人待在家里没事干什么?生孩子啊!人都会闲得无聊,天天在家里不生养孩子干什么?这让东西方都生了很多孩子。

  不过,还是东方稍多一些,否则中国人口不可能长期占据全球人口的三分之一。而东方生的多,和一夫多妻制(或者一妻多妾制)有关,不过这不是本文的焦点,因为西方教长期都是一夫一妻,后来生孩子也不少。英国在中世纪长期只有两三百万人口(这里包括苏格兰、爱尔兰和威尔士),但到了工业之前,生产力已经在发展,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人口已经开始快速膨胀。工业之后欧洲和北美更是人口爆炸,否则怎么可能在两百年内白人的人口膨胀十倍?所以,只要“男主外,女主内”,女人在家闲得无聊,一夫一妻制也能生很多孩子。

  具体地说,在二战之后到1950年代的“婴儿潮”之后,大量妇女走上工作岗位,出生率,确切地说,是白人的出生率,大幅下降了。

  这很容易理解。经济独立都是相对的,高收入者永远是少数。如果广大妇女都出来找工作,她们相互竞争,也逐渐和男人竞争,就业人数多于岗位,最终就是大家都疲于奔命。在这种社会氛围下,妇女为了“保持经济独立”、“个人尊严”、“掌控自己的命运”,总体上不得不拼命挣钱,于是又加剧了职场竞争,也会大幅减少自己生养孩子的时间,更不可能像过去一生就是五六个、十几个了。

  而古今中外的妇女都愿意找比自己强的男人,那么当很多妇女的收入提高之后,择偶的眼光也会提高。这样,就会让自己“剩下”,也会让很多男人“剩下”,从而进一步降低整个社会的出生率。

  也就是说,在西方“男女平等”的正确幌子下,过于商业化的族群在不断降低自己的出生率,直至低于人口可持续发展的比率,也就是每个妇女生孩子的平均数量明显低于2。

  尤其是,顽固坚持男女不平等的文化族群,在正确旗帜(人人平等、文化平等、尊重族群文化、无原则地扶贫)的保护下,在享受工业和科技带来的巨大物质利益的同时,仍然顽强地坚守自己的文化。那么,他们的妇女生孩子的比率仍然和过去一样,至少不会降低太多。长期来看,当这两种不同文化族群的人在一起时,在正确的氛围下,长期来看,不尊重妇女的族群,就会淘汰在西方意义下坚持男女平等的族群。

  做个数学模型就很清楚了。我们假设坚持现代西方意义上的男女平等的族群(不妨称为A族),也就是从小受的教育就是男女平等,妇女和男人一起在职场上竞争,妇女的平均生孩子数量是1.6。考虑到都是一夫一妻制,那么下一代的人口数量是上一代的0.8倍。而另一个相对不尊重妇女、并且顽强坚持传统文化的族群(不妨称为B族),妇女的平均生孩子数量是2.4,也就是下一代的人口数量是上一代的1.2倍。怎么样?都在一个数量级吧?0.8和1.2也没多少差别吧?好,我们再假设初期A族有10000人,B族有200人,看起来A族有绝对优势,那么过多少年,B族人口将超过A族呢?

  可能有人会说:现在A族人口是B族的50倍,B族只占总人口的2%,实在微不足道。就算以后超过,可能也得上千年吧。

  可以看出,到第11代人,A族人口只有1074人了,而B族是1238人,超过A族!也就是说,经过大约250年,整个社会的传统文化就会被颠覆。

  我承认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数学模型,很多问题都没考虑到。但是现实情况更糟,因为西方社会学家经过研究发现,只要某个相对很团结的族群,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整个社会就必须尊重他们的文化,趋势基本上就不可逆转了。而在上表中,B族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只需要大概5代人,也就是125年就可以了。

  这弹指一挥间,可能几千年的传统文化就被彻底、无可挽回地颠覆,就像古代波斯和埃及,或者古巴比伦那样。或者现在的巴基斯坦 ---- 佛教的诞生地,佛教最兴盛的地方,佛教的中心,现在是对另一种宗教最为虔诚的人。要想回到过去,几乎是不可能的。

  虽然黑人球员能跑能踢,在国家层面会多引进一些,但是球队的变化依然可以看出白人的人口比例已经越来越低。

  一旦趋势不可逆转,整个社会要想坚持现代西方的男女平等,恐怕很难。到时候,妇女的地位只能更低。

  因为,现代社会的所谓男女平等,都是向西方学的,而西方的男女平等制度,或许解放了个人,但从整个族群来看,是在进行族群。

  写到这里我必须再次重申:我支持男女平等。我强调的是:现在西方的男女平等制度,是错的,是在进行族群。

  简单举两个例子就很清楚了。比如美国,孕妇每个月有300~400美元的保险,这样生孩子就不用自己花钱了。 如果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水平, 美国政府对小孩有补助,一直到5岁。另外还有妇幼营养计划、免费营养午餐、生育医疗补助等乱七八糟的,能有一万多美元。还有退税,越是穷人,抵税的力度越大,一年甚至能有三四千美元。哦对,还有产假,生育后6周,妈妈即可恢复工作,包括带薪产假什么的。其他队幼儿的各种补贴和照顾,这里就不说了。总之,貌似非常充分。

  (1)每个在瑞典出生的孩子,家庭每月获得政府1250克朗的现金补贴,称为“宝宝金”,大约900多元人民币,一直到孩子16岁,甚至可以拿到20岁。

  (2)生孩子越多,“宝宝金”也越多,而且超出比例。生3个孩子每月大约5000克朗,5个孩子大约9000克朗,相当于6750元人民币。看起来相当丰厚!

  (3)产假480天,父母共享自由分配,而且不算工作日!而且480天产假不占传统休息日,所以大概等于两年完全休假。哇,生孩子可以休假两年,拿到之前月收入的80%,好爽啊!虽然有上限,也就是每月最多3.7万克朗,大约27000多人民币,相当于一年33万人民币或者4.8万美元,但也很爽了!瑞典这叫“妈妈金”。

  (4)孩子18岁前,瑞典父母还拥有“减时工作权”和“特别带薪假”。减时工作权指有权每天只工作6小时,特别带薪假用于孩子生病等需要照顾的情况,上限120天!

  (5)不算教育医疗投入,只算现金补贴,瑞典政府在每个孩子身上的支出已经不低于80万克朗,相当于60万人民币或者8.6万美元!

  (6)其他乱七八糟的福利,比如非婚生子同等待遇……多了,但主要就是上述这些。另外,大家不要拘泥于具体数字,因为每年都可能变,但现在基本如此。

  怎么样?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感觉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于妇女生孩子的补贴非常优厚?美国已经很好了,瑞典等北欧国家更无比优厚!

  比如瑞典,各种补贴加起来,生五个孩子每个月拿9000克朗,相当于6750元人民币,一年8万人民币,但是妇女基本上十年都会花费在生养孩子上。十年,为了80万人民币,就废掉了。

  就算产妇可以拿之前工资的80%,但每年最多4.8万美元,也不算多,何况停滞了终身的职业发展,假如生五个孩子的话。

  而西方这种生育政策,对于移民来的穷移民来说,每个月光靠生孩子就能养活自己,简直太爽了!所以我们看到,移民们并没有很高的工作热情,他们靠拼命生孩子拿国家补贴来养活全家。等以后自己的族群达到不可忽视的比例,再用一人一票来改变国家的一些制度。

  一、在现代生育福利政策下,妇女们不愿意生孩子,想多挣钱,是每个妇女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完全无可厚非。既然男女平等了,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充分的婚姻和就业自由,妇女们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你管得着吗?何况有些国家在生育补贴方面还远远不如西方,就更不能苛求妇女在职场拼搏,少生或不生孩子了。

  二、文化的传承主要靠男人。因为妇女生养一个孩子要怀胎十月,之后还要哺乳一年,所以妇女在意的是选择个好男人能保证自己的生存,保证孩子的生存,至于什么文化传承,根本不是女人们在意的。生孩子还很痛苦,一个妇女一辈子能生十个孩子已经算多了,全球最能生的好像超过20个。但是男人则完全不同,只要身边有足够的女人,一个男人一辈子可以有成千上万个后代,而且是在快乐幸福中完成的,根本没什么痛苦。正因为男女生育的模式完全不同,所以,文化传承从来不是妇女们考虑的目标。我不否认有些妇女很在意传统文化传承,但是从整个群体来看,这不是她们关注的重点,也不是她们的责任。

  就像现在的欧洲甚至美国,如果白人不愿意改变自己的生育制度,坚持白左那套,如果教文化愿意被别的文化取代,如果法国在2050年左右愿意变成法兰西斯坦,那是他们的事,我们管不着。

  说多了。回到生育话题,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提出以下观点:如果要求追求男女平等、商业文化的族群的妇女多生孩子,反而是在侵害妇女的权利,是打着男女平等的幌子,行歧视妇女之实,让妇女们承担更多的责任和负担!

  1、回到过去歧视、压迫妇女的道路,让女人成为男人的附庸,多生孩子。大家看谁的底线、探索一条真正的男女平等之路。

  1、产假包括9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和上海市增加的30天,共计128天。难产妇女还可再增加15天,多胞胎妇女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3、哺乳假是6个半月,发放80%的工资。若女职工仍有困难,继续请哺乳假,延长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所以,综上所述,上海怀孕和生产的妇女基本上可以休息一年,享受工资的90%左右。对婴儿可能还有各种补贴,总之貌似很优厚。

  上海在我国应该算是做得很好了,但和西方相比怎么样?还是有明显差别吧,所以大多数上海妇女生一个,顶多生两个,不会再多生了。

  在这么优厚的条件下,上海人愿意生孩子吗?仍然不愿意。目前,我国的育龄妇女生育率大概是1.25,这还是和广大少数民族平均来的数字。上海,只有0.73,全国倒数第一。

  相信这条没人反对吧。受教育权的平等,是最根本的平等。所有民族一视同仁,而且鼓励继续普及中学和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让所有年轻人都享受到现代化的教育,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责任!

  二、上文已经分析了,社会的“生育瓶颈”在女方,因为妇女生孩子很不容易。所以,必须疏通、加宽这个“生育瓶颈”,这样才能实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让族群文化兴旺下去。为此,原则上必须极大地给予生孩子妇女以重大奖励,同时给与那么忙于职场、不生或少生孩子的妇女,给与重大惩罚。所有这些措施都用经济方式实现。

  1、育龄妇女生第一胎,保证她未来二十年享有当地人均工资的60%。也就是说,单靠生一个孩子,以后二十年什么也不用干,就能拿当地人均工资的60%。这比上述修产假一年发工资要优厚得多吧?比西方的制度要优厚得多吧?邓元杰把这个叫做“生育工资”,专门对生育妇女发放。

  2、还有更优厚的。生第二胎,两个孩子加起来,享受当地平均工资的150%,生第三胎,享受当地人均工资的200%。但是如果生四胎,不再奖励。如果生五胎或以上,不仅取消之前的奖励,甚至还要处罚。

  这个政策的特点是:绝对鼓励妇女生二胎,也适当奖励三胎,以实现人口的可持续发展。但为了防止人口爆炸,再生就不奖励了,甚至还要惩罚。

  这么做的目的,是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不仅拿高于当地的平均收入,而且养育孩子是父母两个人的事,父亲仍然需要出钱,仍需要负责任!

  4、但要配套惩罚措施:妇女在30岁之前还不生孩子的,个人收入的一半课税。35岁之前还不生孩子的,收入的3/4课税。以后如果生了,可以考虑减税。

  这个政策的特点是:鼓励妇女在最佳生育期生孩子,并且生两个或三个。但如果一辈子不生孩子,那就把绝大部分收入拿出来,补贴其他生孩子的妇女吧。因为这种女人对男人的要求太高,在职场上拼搏是在抢夺别人的工作机会,满足自己的私欲。那么,就把大部分收入拿出来贡献社会吧!

  这倒不是重男轻女,而是上文已经多次说过,社会的“生育瓶颈”在女方。绝大多数男人都想有更多的后代,如果他们没有,都是因为自身没有足够的竞争力。没孩子的男人,或者因为个人比较奇葩(比如同性恋、想当和尚之类),或者因为本身太垃圾而没有女人愿意和他们生,或者是因为得了性病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所以没必要再课程以重税了。男人愿意让自己的基因流传得更广,收入高的男人普遍希望有多个孩子,所以根本不必担心男人没孩子。

  看似也是惩罚措施?其实不是。结合前几个政策,这个政策是限制生多个孩子的妇女,不要马上到职场上忙于工作,而是要安心抚养幼子。反正生两三个孩子拿平均工资的1.5倍或2倍,也够了。有文化的妇女在家安心养育孩子,不仅仅是对于家庭培养下一代非常重要,而且当广大受教育的妇女都这么做了,整个民族的未来也将更有希望。

  这样,市场上各种收费昂贵的培训班,可以倒闭不少了吧。那些培训机构的小姑娘们忙于挣钱却不生孩子,有什么好处。

  6、等最小的孩子有了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比如上小学之后,如果妈妈想出来工作,完全没问题。国家要出台政策,免费给与重入职场的妇女一段时间的培训(比如三个月),然后要求各单位或公司优先录取,并在一段时间工作合格之后,适当增加工龄(比如三年或五年,看抚养孩子的时间而定。但也不能补满,因为上述“生育工资”照发二十年呢,何况孩子们长大之后对谁最有感情?母亲!这是妇女在晚年可以享受到的巨光。另一方面,这不是歧视妇女,而是希望照顾一下平均寿命较短的男人们吧,让男人们在中年后能在家庭里有点地位),以便今后得到不算少的退休工资。

  7、当大量育龄妇女回家生养孩子,男人们找工作就容易了,工资也会相对高一些(但不要忘了,生两三个孩子的妇女的“生育工资”永远高于当地平均收入!)。正如前文所说,现在生产力高度发达,不需要大家都出来工作,更不需要妇女在职场拼搏耽误生孩子。

  如果上述政策“逼迫”大家结婚,每个家庭生养更多孩子,男女比例就会平衡,男人的择偶压力、工作压力也会相对小很多,这有利于社会和谐。

  而等整个社会的孩子增多,社会更和谐之后,或许以后用不着每个幼儿园和小学门口都如临大敌了。看看上学和放学时幼儿园、小学乃至中学门口那云集的家长,这对社会资源是多大的浪费!

  这根本不是问题。只要上面的措施并举,我相信广大年轻妇女到了育龄期都想生孩子,妇女们都会想尽各种办法的。如果仍然有人借口说“找不到男人”而不生,那就公示出来,贴一些照片或视频,让广大未婚男人看看,只要有未婚男人愿意和她生孩子,她就没借口了吧。我承认这招有点损,不过如果仍然有人就是不想生孩子,那就缴纳个人收入的3/4吧。总之,我相信采取了上述措施之后,99.99%以上的育龄妇女都会生孩子的,毕竟这根本不是惩罚。

  爱情?当然非常重要,非常重要!但我们一定要认识到,(1)爱情可以培养。(2)作为一个过来人,老邓看到只要夫妻两个多容忍对方的缺点,日子都能过,最后都会变成亲情,而亲情要比热烈的爱情长久得多。(3)现代社会让很多人变得非常矫情,需要改改,写到这里我必须再次强调爱情的重要性,但是很多人在物质丰裕的情况下变得矫情和挑剔,也是这个社会的一种病。(4)到了老年,最幸福的事情是看到继承自己基因的孩子们,在这个社会延续,对自己孝顺。当然,这里也别拿极少数不孝之子说事儿,实在不行还有国家和社会的各种养老机构。

  9、当然,育龄妇女们的巨额“生育工资”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要通过对整个社会的征税来发放。无论是公司还是男人们的收入,都要扣税,甚至扣重税(可能像北欧福利国家一样)。养育孩子的妇女们拿到的“生育工资”,也要按规定扣税。但就算扣了,生孩子妇女的收入仍然高于当地的人均收入。国家也可以超发一部分货币,反正现代社会就是通胀经济。

  但本文并没有完,因为还有个重要问题没有解决:如此巨额优待生养孩子的妇女,整个社会的负担会有多大?!

  假设我国已经按照上述政策,进入到生育的稳定状态,也就是每个育龄妇女生两个多孩子,不妨假设为2.2个。如果每年的新生儿数量保持稳定,假设是2200万人(目前1700万左右,90年代是1300多万。目前这1700多万,少数民族至少贡献了15%以上,查看各省的出生人口再按民族比例计算就可知道),20年一共出生4.4亿,除以2.2,也就是20年始终有2亿育龄妇女在生育,享受当地人均工资的1.6倍。

  如果中国有14或15亿人口,除掉20岁以下和65岁以上不能工作的,可以工作的人群是大约10亿人。这10亿人里有2亿育龄妇女不工作,享受相对的高工资,难吗?不难,只要对工资刻以相对的重税就行了。

  别害怕。上文分析过,如果2亿育龄妇女有大约8年或10年不出来工作,整个社会的人均收入将大幅增加,考虑到未来的通胀,将更是如此。现在经济总体上都是通胀经济,所以也不必害怕。根据国家发布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现在年收入在66万元以上的,35%要纳税,99万以上的45%要纳税。我们粗略估算,以后每人的年收入都在几十万甚至百万以上,40%缴税。那么,8亿工作人群拿出个人收入40%的缴税,养活始终处于生养阶段的2亿妇女10年,有困难吗?根本不难。更何况这2亿育龄妇女拿到“生育工资”,也要缴税40%。

  所以,等以后通胀加剧,人均年收入都是几十万甚至百万以上、个人收入的40%缴税时,国家完全可以实行这样的政策,而且还绰绰有余!

  不要以为人均收入达到60万很困难。1990年,中国的人均年收入是1510元,2017年是47000元,是27年前的31倍(但另一个统计是2.6万,还有5.6万的,我取个中间调查结果算了)。按如此增幅,从4.7万到60万,再到100万,也就一二十年的事。如果我国大力实行扩张的财政或货币政策,并及早实行上面的生育制度,这一时间还会大幅提前。

  拿上述生育制度来说,初期需要国家大力扩张货币,因为巨量生育补贴确实得印钱。初步估算,2000万生孩子的妇女每年拿5万,光这项就得一万亿元以上。请注意这是投放一万亿元的基础货币,发放到生孩子妇女手里的,是M0而不是M2(顶多一部分可以算作M1)!而中国2018年10月份的M0是7.2万亿,单此一项就每年增加一万亿,而且还是初期,已经非常厉害了!所以,由此肯定将带来进一步的通胀,各种工资和成本更加水涨船高,从而国家需要支出更多……

  1、给每个生养孩子的妇女发放“生育工资”,虽然通胀会比较剧烈,但生育工资也在水涨船高,所以会惠及所有养育孩子的家庭,从而降低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

  3、五年或者十年之后,等人们的个人收入40%都要缴税时,那时国家在“生育工资”方面就没有负担了。

  4、老邓相信,如果尽早实行本文提出的措施(当然细节上可以商榷),才是现代意义上真正的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尊重妇女!这既解决了民族可持续繁衍的瓶颈,又充分保障了妇女权益。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尤其是解决人口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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