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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制度捍卫良好文旅环境

原标题: “黑名单”制度捍卫良好文旅环境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网站发布了一份全国旅游市场“黑名单”公告,将广西桂林某旅行社主要负责人冯辉和导游赵媛媛列入全国旅游市场“黑名单”,有效期为3年。其中,冯辉担任主要负责人的旅行社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赵媛媛被吊销导游证。

  这是自去年底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旅游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采用失信联合惩戒的措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以来,向社会公布的首份全国旅游市场“黑名单”,对于震慑一些肆无忌惮地违法失信的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加快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在全社会彰显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具有积极意义。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国家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在2014年正式出台全国性的顶层设计文件,将其提升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与此同时,近年来全国旅游业迅速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第四大入境旅游国,并形成了全球最大的国内旅游市场。然而,虚假宣传、强迫消费、造成游客滞留等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长期存在于旅游市场,这与相关市场主体、从业人员因一己之私、滥用游客的信任,用各种欺诈及恐吓手段违法经营,却未受到相应惩处有很大关系。

  本次“黑名单”的公布,再度彰显了国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建立守信公正的良好环境的信心和决心。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出,这不是单一的名单公布,而是全国“黑名单”与各省区市“黑名单”的联动,是涉及诸多方面的联合惩戒。

  对于曾经用言语威胁游客必须下车进购物点、并且要一个小时花两万元的桂林导游赵媛媛及涉事旅行社主要负责人冯辉,其实在今年9月初,就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列入广西旅游市场的首份“黑名单”,并向自治区相关单位推送了相关责任主体的信息,依法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同时,鉴于二人的违法失信行为影响恶劣,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按照《办法》相关条款,提请文化和旅游部将此二人列入全国旅游市场“黑名单”,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惩戒。

  《办法》明确,旅游市场“黑名单”实行分级管理,省级、地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制定本级“黑名单”管理办法并负责管理工作。对于失信引起严重社会影响、需要在更大范围内实施惩戒的,明确了申请、复核、确认等相关程序。

  全国一盘棋的“黑名单”联动,不但可以逐级加大惩戒力度,同时打消了一些人“大错不出,小错不断”的侥幸心理,别误以为自己不够格进入国家版“黑名单”,就可以继续剑走偏锋。事实上,“黑名单”制度的出台,就是要用信用的刚性约束及价值导向,引导从业者增强诚信意识,并且形成失信者处处受限的局面。同时结合评比表彰、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扶持等奖优措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杜绝劣币对良币的驱逐。

  伴随着各省区市对相关违法违规人员有关信息的公布,“黑名单”的信息将更为繁杂,加之“黑名单”实施动态管理,这就需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通过其门户网站、地方政府信用网站公布之外,还要建立动态数据库及查询系统。这不但更有利于实现信息共享,对于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开启联合惩戒,也能督促鼓励“黑名单”主体通过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办法》规定,“黑名单”主体修复信用后,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相应程序将其移出“黑名单”。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特别是设立具有市场禁入刚性的“黑名单”制度,既能很好地抑制不诚信行为,又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提升游客获得感和幸福感的同时,也让诚实守信的无形资产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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