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森林公安机关查处违法野外用火案件17起
原标题:商洛森林公安机关查处违法野外用火案件17起
(记者 熊惠玲 通讯员 王云)在疫情防控期间,商洛市森林公安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整治林区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截止3月6日,全市森林公安共计出动警力694人次,宣传执法车辆234台次,巡查重点区域130处,消除森林火灾隐患41处,开展法律知识宣传128场次,查处违法野外用火案件17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17名。
今年2月19日,商州区板桥镇西兴村发生森林火灾,大火于2月20日早7时被全部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火情发生后,经市、区森林公安调查,西兴村村民杨某某当日在阳坡内春耕挖地时,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在地边杂草中,不慎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58亩。杨某某其行为造成森林火灾已涉嫌失火罪。目前,商州区森林公安局已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被警方控制。
2月26日,山阳、柞水县森林公安分别查处一起焚烧杂草案件。经办案民警调查,山阳县天竺山镇柳山坡村村民张某某,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自留地烧杂草,未造成人员伤亡。柞水县下梁镇沙坪社区村民刘某某,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焚烧杂草。张某某和刘某某行为属于擅自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其二人分别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春耕春种高峰期间,野外生产生活相对集中,森林火灾隐患增多。广大群众在春耕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和商洛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森林高火险期严禁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杜绝非法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清明节将近,传统的祭扫方式也存在引发山林火灾的危险,请广大市民做到文明祭祀,不要在野外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以免引起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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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白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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