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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钩沉 王民权:西安何曾设置或改称过西京市

  一•二八事变后,当局曾有拟“以长安为陪都,定名西京”和设立西京市之议,并曾组设机构进行过专门筹备。

  因此自上世纪30年代起,不少颇具影响的工具书谈及西安沿革时,多载其曾有设置或改称“西京市”一段历史。

  笔者因编纂《筹建西京陪都档案史料选辑》的缘故,有幸经眼过一些相关档案文献,其中的一些记载,明确地否定了上述说法:

  首先,西安一度称“西京”,的确不假;西安一度称“西京市”,也是事实。因为1932年4月和1932年11月召开的四届二中全会和中央会议第三三七次会议,确曾有过 “以长安为陪都,定名西京”和“设立西京特别市”的决议,作为负责机构的西京筹备委员会和西京市政建设委员会(分别简称“西京筹”和“西京建委”)也确曾进行过几年时间的筹建工作,但是尽管如此,历史事实铁一般的表明,自从1937年11月国民政府移驻重庆办公,特别是1940年9月明定重庆为陪都后,当局虽未明确发文,却实际上已经决意放弃最初“以西北为我民族今后立足之生命线”的战略转而改图西南,“西京陪都”的筹建,早就半途而废,仅存于一纸“决议”而已,拟议中的“西京”最终并未真正建成,拟议中的“西京市”的建置也最终未能落实。

  白纸黑字,1942年7月《陕西省政府给省会局训令》所称“查本省省会尚未设市”,宜非凿空之谈。

  第二,市政府是一级行政建制的重要标志。但尽管《中央会议决议》讲“西京应设直隶于行政院之市”,设市长和市政府的一些内部机构(如测量处、土地处、工程处等);尽管西京筹编定的《西京规划》讲拟在城内北新街给西京市政府圈地29.351亩,五味什字给市政府圈地1.79亩,然而正如前举《中国地理沿革图》所言“惟市政府尚未成立”一样,西京建委1941年10月14日的《西京市政改革意见书》,也坦承“西京以时势及特殊情形关系,虽经中央定为陪都,而延至今日,仍未成立市政府”,而《西京规划》规划给西京市政府预留的两块地皮,到1941年4月仍一标“空闲”,一标“军用”(第二章第四节《公地之所在、使用、面积情况》)。当时专司陪都筹建的西京筹只是“设计机关”,西京建委也不过“在西京市未成立以前,专办市政建设事宜”,所做仅为测量、规划、修路、栽树而已,《市组织法》所赋“市”的许多职责,如处理财政、土地、公安、户口及公用事业、文教卫生等,也确凿地并未开展起来。

  第三,说“设置”西京市不确,说“改为(改称)”西京市尤其不经。道理很简单,自 1928年设市,1930年国民政府颁布新的《市组织法》后以人口不足20万等因素被省政府通令撤销后,1944年9月重新设市前这许多年,西安一直再无“市”的建制。当年《中央会议决议》设立“西京市”,无疑是因为当时已无“西安市”一说。否则,其决议文字就不是“设”,而应当是“改设”,堂堂中枢机关,断不至于连话都说不清楚。

  因此,可以肯定地讲,所谓西安市曾经“改为”或“改称”西京市的说法,实在是昧于历史所致的误会和缺乏可靠文献支持的虚假判断,当不得真的。诚望读者诸君有所警惕,慎勿为长期“众口一词”的假象所蔽,对西安这段历史能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诚望各有关工具书知错必改,也对西安这段历史在其修订再版时能有一个正确的解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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