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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2016年10月25日

陕西省人民2016年10月25日1.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基础设施建设…

原标题:陕西省人民2016年10月25日

1.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移民搬迁、水利、交通、农业、能源开发等建设方面,优先安排能带动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到“十三五”末,实现民族镇通等级公,具备条件的民族村(建制村)通油或水泥,村内道硬化;完成民族村农电,实行同网同价;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镇、村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完成生产条件恶劣、存在安全隐患、基建成本高的少数民族山村的移民搬迁任务。加快城市少数民族聚居区更新步伐,改善少数民族群活条件。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大力推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建立健全实施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机制和目标责任制。省、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把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情况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建立科学规范的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监督检查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关系少数民族事业的重大决策,全省各级及职能部门要事前听取民族工作部门和有关专家意见。

加大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拓宽培养选拔使用渠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有空缺编制时,面向少数民族考试录用补充公务员;在少数民族居住相对集中的县区、乡镇,优先安排面向少数民族报考录用计划。通过在职教育、外派学习、挂职锻炼等手段提高少数民族干部能力素质。积极吸引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到本省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地区或部门工作。定期开展对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各项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检查。

(四)加大扶持力度。

五、保障措施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为了进一步加快我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省各族人民同步够格迈入小康社会,根据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结合我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工作实际,特编制本规划。

深入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我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新机制和新方法,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等传统活动,充分利用大众和网络等新兴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中小学、院校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加快建立各民族融合式社会结构和社区,引导各族群众在主动交往中形成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利益共同体。利用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引领作用。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推进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教场所,引导干部、青少年、知识群体以及外来务工经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积极参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推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文化建设和民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加强民族、民俗文化馆(站)、图书馆(室)、博物馆、纪念馆以及少数民族文化活动中心(室)建设。进一步规范“农家书屋”管理,继续推动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建设。举办全省少数民族题材文化艺术作品调演和评活动,加强基层文化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少数民族聚居区文化工作者素质和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支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国家和省(市)级名录,加强少数民族古籍抢救发掘、收集整理、翻译出版等工作,做好少数民族特色建筑、特色村镇(街区)工作。

各设区市人民,省人民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建立健全实施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党委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方面通力协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单位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工作规则,强化协作机制,带头落实好相关工作和项目,合力推动实施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完善财政、金融、税收及投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形成以投资为主的扶持体系。采取多种形式,筹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并做到资金投入逐年增加。省级相关部门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和安排专项资金时,应按照“优先安排,体现照顾”的原则,在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发展项目和扶贫开发等各个方面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予以倾斜。全省各级财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的支持力度。

(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五)积极扶持少数民族卫生体育事业发展。

(四)推动少数民族文化和科技事业发展。

2016年7月14日

一、基本情况

(六)加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

3.促进城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支持少数民族企业发展,培育和发展满足少数民族群产生活特殊需求的特色产业,推荐我省更多优秀少数民族企业申报全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定点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实施民品传统生产工艺和技术工程,打造更多的品牌企业。定期举办少数民族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培训班,更新企业经营管理,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少数民族企业家队伍。主动融入“一带一”建设,加强与丝绸之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交流,推动少数民族企业“走出去”。

建立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机制,落实各地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作沟通,主动搞好服务。做好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就业、医疗、子女就学、社会服务和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发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作用,准确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居住、经营、就业等信息,推行分层分类分级网格化管理,确保管理全覆盖、无盲点。引导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当地及有关部门管理,让城市更好接纳流动少数民族群众,让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

(八)扎实推进民族工作化建设。

陕西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

二、指导思想

(七)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

陕西省人民办公厅

陕政办发〔2016〕62号

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清真食品认证通则》,建立健全清真食品认证工作体制机制。确保穆斯林群众比较集中的市、县都设立清真定点屠宰场。整合全省清真食品资源,培育和发展清真食品市场,推动清真食品产业做大做强,提升我省清真食品产业的竞争力。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深入推进民族工作法制化。推动修订《陕西省民族工作条例》,贯彻实施《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和《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推进少数民族殡葬管理纳入法制轨道。加强全省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建立“机关监督”“行政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以及“监督”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全省民族教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民族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三)大力提高少数民族整体教育水平。

支持民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制定和完善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建立鼓励优秀教职人员到民族学校、少数民族聚居农村学校任教机制,民族学校有充足的优秀教师。支持民族中小学教师、培训和深造,提高少数民族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推动重点学校与民族学校间的合作交流,提高民族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加大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确保资助政策全覆盖。大力扶持少数民族中等职业教育。动员社会力量设立少数民族贫困生学金和助学金,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外来务工经商子女接受教育,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入学率。

我省是少数民族散杂居省份,有54个少数民族成分,常住人口20万,以回族为主,分布在全省各地,其中城镇少数民族人口占80%,主要分布在西安、安康、宝鸡、汉中等城市。农村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宁陕县江口回族镇、镇安县茅坪回族镇、西口回族镇以及其他201个民族村。

(三)完善优惠政策。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引领,围绕全面同步够格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三个陕西”目标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以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为切入点,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努力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经济社会与全省同步协调发展。

强化科技基础设施、服务网点建设。加强科技人才培养,有计划地开展科技培训。建设少数民族镇、村和城市少数民族聚居社区科普画廊、橱窗等设施。

三、总体目标

各地要按统筹、资金原则整合扶贫资源,优先把贫困民族村纳入当地扶贫开发规划,实现全面脱贫。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扶持民贸民品企业的优惠政策,提升对少数民族企业技术、产品研发、高新产业开发和小微企业发展信贷支持水平。全省各级在安排财政预算时,要设立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专项经费,并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逐年增加,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需要。

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大力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公共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农村少数民族群众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平均水平,城市少数民族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加大对少数民族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打造品牌企业。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快速发展,少数民族群众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建设,保障少数民族群众权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示范单位建设,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

“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我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少数民族群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壮大。但全省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相对滞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还需进一步巩固。

加强民族聚居地方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民族聚居地方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力度,加强民族聚居地方传染病和地方病预防和控制。大力改善民族聚居地方卫生、医疗工作者的工作条件。支持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建设少数民族示范养老院。支持在穆斯林群众聚居地方建设少数民族公益性墓地。完善我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培训建设,培养传统体育人才,挖掘、整理、宣传、普及传统体育项目,定期举办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支持少数民族开展传统体育活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

2.加大少数民族聚居地方扶贫开发力度。建立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机制,确保2020年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组织动员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各方面力量,对口支援民族村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鼓励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到民族村镇依法开发经营荒山荒地、恢复林草植被等生态。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力争再建3—5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鼓励民族村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发展能力,推行以家庭为主的适度规模化种植业和养殖业,切实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收入,“十三五”末少数民族群众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

《陕西省少数民族事业“十三五”规划》已经省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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