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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西安住建要求银行:擅自拨付监管资金应当负责追回资金!

  近期,一些令人肝肠寸断的消息传出,立即轰动了大江南北,从江西、河南纷纷传出“强制断贷”公告。

  这些断贷公告,并非银行发布,而是业主集体发布,消息传出之后,立即在全国获得响应,尤其是郑州业主发布公告,最为密集。而随后,各大网络媒体、新媒体跟进,一些专家详细传授“断贷技巧”,将“强制断贷”解读为“灵活还供”,更有媒体声称“停贷一念起,顿觉天地宽”.....

  实际上,“强制停贷”发布之后,各方震撼,但随即西安出现一个特殊情况,某项目三期刚取得预售证、A区刚给业主发了交房通知、B区正常施工,也遭遇了业主“强制停贷”,当然,也不一定是业主发布,但风波已经来了。

  7月14日,西安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防范商品房延期交房增量问题工作措施的通知》,再次强调施工节点要求、监管资金要求,当然,我们认为最核心第一点是,终于明确——

  夯实银行责任。商业银行违反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未经辖区住建部门核实同意,擅自拨付监管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辈子的积蓄,六个钱包的供养,动辄30年的房贷,如果房子最终不能交付,购房者就背上了“负资产”,希望政策发布之后,能够快速缓解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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