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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榆林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纳250元 基本医保支付限额提高至18万

原标题:2020年榆林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纳250元 基本医保支付限额提高至18万

西部网榆林讯(记者 李明 实习记者 高冠涛)今天(1月20日)上午,记者从“2020年榆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今年榆林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为770元,其中个人缴纳250元,集中缴费时间至2月29日,逾期不予办理,不可享受待遇。

自2020年1月1日起,榆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启动实施,打破了城镇、农村户籍限制,实现了全市320余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统一,实现了覆盖范围、缴费标准、政策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并在此基础上统一了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榆林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为770元,其中个人缴纳250元。政府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贫困重度残疾人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进行定额资助,个人只缴50元。

集中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逾期不予办理,不可享受待遇。2020年1月1日以后缴费的,从实际缴费次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方式多样,有线上线下多个渠道。可以通过信合、工行、建行的网上银行、存储柜台、自主缴费终端以及ATM机自助设备进行缴费。

榆林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部分构成。今年参保居民每人每年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由15万提高至18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30万,普通参保群众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78万元,享受医保扶贫待遇的患者上不限额。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今年还新增了200余种中西药至医保药品目录,实行带量采购药品价格最高降至96%,同时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处理违规定点医疗机构706家,处理违规定点药店154家,累计追回医保基金3221.19万元。

据榆林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月18日,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295万余人,入库医保保险费6.23亿元。由于目前还差20多万人尚未参保缴费,为了不贻误就医报销,希望未参保缴费人员尽快通过网上和线下各种缴费渠道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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