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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比老龄化更紧迫的人口问题

  80后的男女比例是101.1∶100,90后是109.7∶100,00后是118.9∶100,他们所面对的婚恋市场完全不同。

  答案是绿灯。因为人们看到红灯时会等绿灯,看到绿灯时却不会再等红灯,两种情况加在一起,结果当然是绿灯多。

  我们把问题改一下:有1000万对夫妇准备生育:如果第一胎只生了女孩就可以(不是必须)生第二胎,如果第一胎生了男孩就不能再生第二胎,两轮生育之后,婴儿中男孩多还是女孩多?

  答案是基本一样多。两题乍看相似,却有本质不同。红灯绿灯一定是交替出现,但生男生女却不是,第一胎生了女孩,第二胎的男女比例仍为1∶1。

  * 男女自然出生比例约为104∶100,为了方便我们取约数1∶1。还有多胞胎和不能生育等情况,不影响结论,一并忽略。

  不妨算一算,1000万对夫妇,第一胎生下500万个男孩和500万个女孩,生女孩的夫妇都决定生第二胎,则又生下250万个男孩和250万个女孩。两轮加总,男女1∶1。

  我们再把问题改一下:有1000万对夫妇准备生育:无论是第几胎,此前只生过女孩就可以继续生,一旦生出第一个男孩就不能再生,多轮生育之后,男孩总数多还是女孩总数多?

  沿着上一道题算下去,250万对第二胎仍生女孩的夫妇继续生,第三胎生下125万个男孩和125万个女孩;女孩家庭接着生,第四胎又生下62.5万个男孩和62.5万个女孩……男女始终一样多。

  理解了这些,让我们回到现实。第二道题,就是曾在全国多数省区农村推行的“一孩半”政策(只育一女的家庭可以再生一胎)。第三道题,就是仍在全国很多地区默默延续的传统:生生生生生出男孩为止。

  从数学上讲,这两种做法都不会影响出生人口的性别比,然而现实却是,中国是全世界新生儿男女比例最悬殊的国家。

  看起来并不夸张?这主要得益于女性的长寿,70岁及以上人口性别比88.1∶100,拉低了总比例。

  这是一张1970年—2009年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例图。注意,不是他们出生当年的性别比,而是他们在2010年时的性别比。

  因为很多学龄前儿童没做出生登记,所以新生儿性别比往往有些失真——女婴的瞒报漏报更多。随着适龄入学,隐藏人口会慢慢冒出来。到2010年,90后们无论如何也有户口了,因此“六普”数据更接近当下的情况。

  不难看出,整个1990年代,出生人口性别比骤升。1989年生人的男女比例是101.2∶100,而1999年生人的男女比例已经达到117.3∶100——国际警戒线。

  1980年代末到1990年代初,各省陆续颁布了计划生育条例,一是加强管理,二是明确例外情况。“一孩半”政策就是这一时期开始在部分省区推行: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农业人口夫妻,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但现实却是另一种景象,根据北大郭志刚教授对“五普”(2000年)数据的分析,计划生育宽松的地区,新生儿性别比相对正常;计划生育严格的地区,新生儿性别比明显失衡,其中“一孩半”地区尤为严重。

  当“重男轻女”的思想,撞上独生子女或“一孩半”的政策,再加入技术的催化,就产生了扭曲现实的力量——“既然只能(再)生一个,那总要想办法生个男孩”。

  根据陈玉宇等学者的估算,1980年代到1990年代,40%—50%的新生儿性别失衡扩大,源自局部超声检测技术。

  至于“一孩半”的情况,北大曾毅教授通过调研,估算出2005年前后,约有19.1%的一胎女孩夫妇做性别鉴定保生二胎男孩。

  * 曾毅教授同时认为,“一孩半”政策虽然是一项体察百姓实际困难的爱民政策,但隐含的意义是女孩的价值远比不上男孩, 需要再补生一个,这种“心理暗示导向作用”使得重男轻女观念更难消除。

  国家不管吗?当然管。2001年颁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文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但恶习难改。“六普”抽样调查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出生人口的性别比,越是第二胎第三胎生育,比例越是失衡。

  “四普”时,第一孩的出生性别比仅为104.9,处于自然水平;二孩三孩的出生性别比虽然不正常,但至少不离谱。而到了“五普”“六普”时,二孩三孩的性别比高达150乃至160,触目惊心。

  无数家庭做出了看似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最终酿成20年后全社会的苦果。这苦果,那些自然生育的家庭和孩子,也要一起尝/尝。

  整体来看,80后的男女比例是101.1∶100,90后是109.7∶100,00后(可能存在漏报)是118.9∶100。“七普”完成后,我们将见证10后的男女比例,你猜会是多少?

  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为什么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男性是22岁,女性是20岁,男比女大两岁?在欧洲、美洲乃至全球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是男女同岁进入婚龄。

  《国语·越语上》记载,越王勾践曾下令:“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男比女大三岁。

  《唐会要·嫁娶》记载,唐玄宗李隆基曾下令:“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男比女大两岁。

  根据人口学者们对明代、清代、等时期的研究,即便是太平年月,即便考虑到统计偏差,男多女少的基本格局也是无疑的。

  这种格局,导致了“婚姻挤压(Marriage Squeeze)”现象。适婚男女数量不平衡,自然就要扩大选择范围。

  明朝成化年间,巡按浙江监察御史刘魁曾上奏:“浙江以东之俗,生女多不育。间有育者,乡邻有子未娶者,恐求之不得,辄先用计构求。”(偶尔有养育女孩的人家,婚配名额会被提前争夺)

  万历年间,浙江兰溪县令庄起元曾上书:“金(华)衢(州)之民无妻者半,甚至嫠(寡妇)既老而少男争娶,夫未亡而妻先请行。”(半数男性没有配偶,初婚男性争娶二婚女性)

  同一时期的《吉安府志》记载:“江西俗生女多不举,而男子或过时无配,辄起讼端。”(单身男性强娶寡居女性,引发官司)

  当时的浙江与江西,还有福建、安徽、湖南、广西等省份,都是溺(女)婴成风的地区。主要原因是贫穷,养不起,在相对富庶的杭州、嘉兴、湖州,溺婴就很少见。

  所以,也许自新中国成立直至1980年代,才是几千年历史上少有的、人口性别比相对平衡的例外时期。当时我们尊重劳动女性的平等权利,提供更多的官方生育扶持,同时努力禁绝溺婴行为。

  如此直到超声检测技术成熟、普及、任由人性驱使,那个幽灵,那个“重男轻女”的幽灵,又找到了还魂的土壤。

  90后人口性别比最失衡的省份,是江西,男女比例达到120.8∶100。也就是说,大约每11个江西的90后中,有6个男生,5个女生。

  彩礼高(存量),勉强可以用“传统”来解释。但近十年来,江西的彩礼出现了与当地经济发展速度极不匹配的增长(变量),这就不该由“传统”来背锅了。

  这一点,城市中的高学历人群可能感受不到。但在农村地区,很多女性一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选择不再继续读书,就会被迅速推向婚恋市场,迅速成婚(先办酒席,几年后补上证件)。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询问了一些江西朋友。他们的个人感受不尽相同,例如有些城市长大的孩子,就没有发现身边的此类现象。但至少有一点,大家的观感相同:“剩男”多,“剩女”少。

  以往出现婚姻挤压,大龄男性可以娶适龄女性,适龄男性可以娶低龄女性,每一代都向下一代“借人”,从而缓解“挤压”的问题。

  这样做之所以可行,有一个前提——人口总量在增长。下一代人比上一代人更多,或者至少差不多,才有足够的容纳能力。

  “六普”数据显示,中国内地80后约2.19亿人;90后约1.88亿人;00后(可能存在漏报)约1.47亿人。“七普”会告诉我们10后有多少人,可能比00后更少。

  经济学描述失业,有“摩擦性”和“结构性”之分,摩擦性失业是寻找新工作过程中的短期失业,而结构性失业是市场不平衡导致的中长期失业。如今我们也可以说,“剩女”现象多是摩擦性的,而“剩男”现象已是结构性的了。

  个体有个体的际遇,总体有总体的现实。婚姻,从微观来看,我们当然希望是一个个两情相悦的浪漫故事。但人口数据告诉我们,注定会有很多的将就、勉强甚至求而不得。

  对于女生,愿你们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只有眼界开阔了,财务独立了,才有婚姻不受家庭干预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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