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化厅提示消费者 艺术品交易存在违规行为
原标题:省文化厅提示消费者 艺术品交易存在违规行为
原标题:省文化厅提示消费者 艺术品交易存在的违规行为西部网讯(记者 敬泽昊) 近期,一些企业打着文化产权、艺术品(收藏品)类交易的,以邮币卡(邮资票品、钱币、磁卡)、珠宝玉石、茶叶、老酒、文玩
西部网讯(记者 敬泽昊) 近期,一些企业打着文化产权、艺术品(收藏品)类交易的,以邮币卡(邮资票品、钱币、磁卡)、珠宝玉石、茶叶、老酒、文玩等为标的物,通过互联网采取T+0、集中竞价、做市商等方式进行交易活动,蕴含较大投资风险。更有甚者,为博取投资者的信任,个别组织伪造陕西省文化厅批文,涉嫌从事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
为提高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保障社会的权益,7月7日陕西省文化厅发布公告,呼吁艺术品类交易场所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
一、根据文化部《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省文化厅负责对全省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境外艺术品展览展示活动、利用信息网络经营艺术品活动进行审批和监管。
二、以所谓“艺术品”、“邮币卡”等为标的物,从事类似股票、期货交易活动的文化产权(艺术品)交易所(中心、平台)等单位,经营业务不属于艺术品实物交易,相关经营资质的审批不在陕西省文化厅的行政许可范围内。
三、经陕西省文化厅批准,全省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从事艺术品网上经营的企业共13家(名单附后),经营种类为利用信息网络经营艺术品(包含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
四、部分文化艺术品类及商品类交易场所,以所谓“艺术品”、“邮币卡”为交易对象,进行“现货发售”,通过托管、评审、发行、申购、中签等步骤,采取集中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等方式进行金融交易的行为,价格脱离实际,藏品真实性存疑,涉嫌虚拟炒作,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如出现金融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当地金融管理部门及机关报案(省金融办举报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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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白守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