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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建厅:单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物业不得设置障碍

原标题:陕西省住建厅:单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物业不得设置障碍

为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日前,省住建厅组织专家编制了《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复产复工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试行)》。

《导则》从日常服务、疫情防控、员工个人健康管理、信息畅通和疫情防控宣传5个方面对物业服务企业作出基本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疫情防控工作以满足配合相关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实行健康状况报告以及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知识科普宣传等。

《导则》还从7个方面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特殊要求:

积极推动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不得随意对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设置条件和障碍,延缓开工时间;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工作场所、会议室、餐厅、电梯、卫生间、通勤工具等人员聚集区区域设专人负责定期消毒;引导人员使用通道、电梯、楼梯、吸烟区时有序排队,保持适当间距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出现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并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加强工作区域人员和车辆进出登记管理工作,设专人对物业管理区域的进出口进行管理,人员进出均应佩戴口罩,应暂时停用触摸式人员身份识别设备,采用其他方式对进出人员进行登记,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时,应在入口处对人员检测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人员较多时,可在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楼宇入口处进行体温检测,检测体温超过37.3℃时,应隔离报告并禁止进入工作区域,要尽量减少非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人员进入本区域,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应检测体温,并询问来源地、工作单位、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推广应用信息化手段,可采用“健康陕西二维码”对人员流动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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