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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意见出台

原标题: 陕西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意见出台


  陕西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意见出台

  2020年

  -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

  -全省分层分类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不少于10万人

  -以县为单位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1月7日,《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明确,在2020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要达到80%,公办园和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达到总数的50%。

  《意见》提出,陕西将完善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健全动态调整机制。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果。民办园分类登记管理全面完成。幼儿园办园行为更加规范。

  在2020年,全省分层分类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不少于10万人。以本专科为主体的幼儿园教师培养体系基本形成,教师社会地位、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陕西将科学规划布局,优化办园结构,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坚决扭转部分地方民办园收费过高现象。公办园资源不足的城镇地区,通过新建、改建等方式,新增一批公办园。

  2020年,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及扶持政策,逐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并公示。各级政府要将配套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2020年年底前,以县为单位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具体办法由省级制定。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幼儿园自主决定。各市政府依法加强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各地要认真落实资助政策,确保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等)、孤儿和残疾儿童得到资助。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逐步提高资助标准。各级教育部门要做好受助幼儿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精准资助。 (记者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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