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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洗浴中心女技师向13岁男孩提供性服务

西安一洗浴中心女技师向13岁男孩提供性服务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1日 10:37进入复兴论坛来源:中国新闻网  昨日上午,浴场给鹏鹏家人出具的一张198元的收费单,被指为他消费了“性行为”…

原标题:西安一洗浴中心女技师向13岁男孩提供性服务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1日 10:37进入复兴论坛来源:中国新闻网

  昨日上午,浴场给鹏鹏家人出具的一张198元的收费单,被指为他消费了“性行为”。

  拿着朋友送的免费洗浴票,家住咸阳的陈女士一家和朋友胡女士一家,第一次踏进洗浴广场。昨日上午,当两家人准备结账离开浴场时却被告知,陈女士13岁的儿子鹏鹏,在浴场内消费了由技师提供的“性服务”,浴场要求陈女士为鹏鹏消费的198元买单。浴场凭什么向一个13岁的孩子提供性服务?在得到浴场女技师确实为鹏鹏提供过“性服务”的答复后,的陈女士当即选择了报警。

  昨日中午12时20分许,做完报案的鹏鹏和父亲孟先生、胡女士一起,从咸阳市渭城新兴内走出。鹏鹏一直低着头,说起上午发生的事情,孟先生和胡女士仍觉得不可思议。

  孟先生说,前段时间朋友给了几张抗战北亚龙湾浴场的洗浴票。7月30日天气炎热,他便和胡女士一家相约,带着各自的孩子一起到浴场洗浴。因为工作原因,30日下午6时许,陈女士和胡女士二人先带着鹏鹏和胡女士15岁的女儿一起来到浴场,孟先生和胡女士的丈夫刘先生随后赶到。

  当晚,两家人在浴场洗完澡后,便在休息大厅休息。昨日上午8时许,因为要上班,孟先生和刘先生先行离开了浴场。“没想上班没多久,我接到妻子的电话,说孩子‘被性服务’了。我听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撂下电话便往浴场跑。”孟先生说。

  到浴场后,妻子告诉孟先生,早上9时左右,她和胡女士带着两个孩子准备结账离开时,收银员说他们有一张198元的按摩消费单,是由鹏鹏消费的,实际内容是性服务。

  胡女士昨日下午说:“即便浴场的人这样说了,我们还是觉得不能相信,一个13岁的孩子,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消费!追问之下,鹏鹏承认了确实有个女技师给他提供了性服务,消费单上的字是他签的。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浴场经理找来了给鹏鹏提供性服务的‘51号技师’。对方在房间内也当着我们和浴场经理的面承认,她给鹏鹏进行过性服务。我们她为什么要给一个孩子提供这样的服务,她一直不说话,后来就离开了包间。这时,浴场提出给我们减免一半的费用,但很明显,这根本不是钱的问题。”

  孟先生在了解了事情原委后,当即了浴场减免浴资的调解方式,而选择了报警。鹏鹏户口本上显示,他出生于1999年。

  站在门口,眼前的鹏鹏虽然有接近1.8米的身高,但一脸稚气的他看上去明显还是个孩子。昨日,鹏鹏说起自己“被性服务”的经过时,觉得十分羞愧,也很后悔当时没能控制住自己。

  鹏鹏:7月30日下午不到6点,我妈带着我,胡阿姨带着她的女儿先去的,8点多时,我爸和胡阿姨的丈夫也到了。

  鹏鹏:到浴场后,我妈她们在女部洗澡,我一个人在男部洗。大约6点15分,我洗完后,换了浴服准备到大厅休息。刚走到门口时,浴场的一个男服务生过来问我需不需要按摩,我以为这项服务包含在我们的洗浴票里,就“嗯”了一声点了下头。然后,男服务生便把我带到4楼的一个房间,房间内有一张大床、电视机等。我在里面坐了会儿,一个女服务生拿了一张单子进来让我签,我签了后感觉不对劲,想回到三楼大厅,却发现四楼通往三楼的铁门推不开。

  鹏鹏:我只得又返回房间。过了两三分钟,一个女的进了我的房间,说了几句话后,她把自己的衣服全都脱了躺在床上,我控制不住,把自己的衣服也脱了,她给我戴了,并和我发生了性关系。大约15分钟后,我下楼回到了休息大厅。

  鹏鹏:她没服前,问了我的年龄,我说13周岁。她听了后,也没说什么,接着就开始服了。

  鹏鹏:我因为害怕,没有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直到第二天早上结账时,她们发现多了198元后,我才说了这件事。我妈她们知道后,特别生气,让经理找来了那个给我提供性服务的女的,她承认和我发生性关系。我妈和胡阿姨骂了她一顿,她什么也没说。

  “从警20多年,我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如果调查属实,这应该是一件性质非常恶劣的事件。”昨日下午,新兴一位办案说。上午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对事件进行询问调查,但被指给鹏鹏提供了性服务的“51号技师”,已经不知去向。

  随即将鹏鹏父子等人和浴场主管等人带至进行询问。在孟先生提供给的两张消费单原件上,记者看到一张单据上写着“一次性浴服”收费金额为10元;另外一张消费单上品名一项下记录了一个手写字母“M”,单价为198元。孟先生说,这就是那张儿子“被性服务”的收费单。两张单据,都分别签了鹏鹏的名字。

  下午4时许,再次前往浴场,调取了31日上午9时前后浴场收银台的。

  目前,警方已对此进行立案调查。要求浴场尽快联系事发当时在现场的收银员、女经理、“51号技师”和男女服务员到接受询问,浴场声称将尽快找到并通知他们前往。

  昨日下午,记者与鹏鹏家人一同来到亚龙湾浴场。孟先生希望浴场能让“51号技师”与他一起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排除鹏鹏被染性病的可能,但浴场经理称,他们现在也无法联系到“51号技师”。

  下午3时许,浴场工作人员将孟先生请至一间房间,一自称姓穆(音)的主管突然说,上午的事情是个误会,是服务员把手牌抄错了,技师并没有给鹏鹏提供过性服务。穆主管的说辞当即遭到孟先生的:“你们觉得一个没有被性服务的13岁的男孩,会给自己的父亲说他找了‘小姐’吗?早上那个技师当面承认她给我儿子提供性服务的时候,你们也有人在场,况且还一起去了报案,你们现在这样说,实在是可笑。”

  据李经理说,像“51号技师”这样的服务人员并不受浴场管理,如同浴场厨房一样,属于“外包”性质。她到这里时间不长,好像是咸阳本地人,对这些人,我们一般很少和她们打交道,没有她们的身份证明,也不知道她们的真实姓名和年龄。对她的去向,只有负责“外包”的人可能知道。

  昨晚,中国大学院何兵教授说,在我国现行法律中,“”仅针对女性而言,而针对男性而言,并没有对其性的法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浴场和女技师的行为,是典型的提供及行为,应该对此采取相应制裁措施。此案的恶劣影响在于,13岁的鹏鹏是一个没有行为能力和辨别能力的个体,对其提供性服务,无异于对未成年个体的。对于鹏鹏而言,因为年龄只有13岁,其本身并构不成刑事和行政违法。

  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雒毅说,鹏鹏的在现实中很难遇到,在此案中,如果提供性服务的“技师”有性病并给了鹏鹏,可以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当事人,文中鹏鹏及家人等均为化名) 本版由本报记者 冼扬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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