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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4S店员工“借用”送修车辆骗保

西安:4S店员工“借用”送修车辆骗保  车辆因事故送到4S店维修,如果不是第二天去4S店取车上的东西,荆先生可能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车会被4S店工作人员“借”去骗保…

原标题:西安:4S店员工“借用”送修车辆骗保

  车辆因事故送到4S店维修,如果不是第二天去4S店取车上的东西,荆先生可能永远不会知道自己的车会被4S店工作人员“借”去骗保。自己的车竟成了别人违法的工具,会不会为自己带来法律后果呢?这让荆先生感到不安。今年7月18日,西安市民荆先生的起亚赛拉图轿车在街头与一摩托车剐蹭,当天下午送至位于凤城五的东风悦达起亚百富通专营店维修。“回去后才发现驾照和行驶证都落在车上了,第二天下午我就专门去了一趟4S店。”荆先生说,当他走理车间时,却发现车上的后车牌被换成了一个陌生车牌。他赶紧问是咋回事,“一名李姓工作人员说他借我的车骗保了”。荆先生一下懵了,对方解释不会给他带来任何不良后果,并赶紧取下车后牌。

  骗保是违法行为,自己的车充当了对方违法的工具,荆先生还是担心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找4S店理论,可店方的态度并不积极。“后来我查到,7月19日挂在我车上那个车牌的车当天确实出过险,保险公司是天安财险。”荆先生找到这家保险公司,几经交涉,该公司向他出具了一份感谢信,直接证明了对方的骗保行为。感谢信中称,2016年7月19日,被保险人李某某报案称其车辆在凤城五百富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内要求定损,出险地点为未央区红旗东,客户走的是自助服务视频定损,该公司核定损失2950元,按照80%赔付2360元。后因被套牌的车辆主人荆先生在百富通4S店发现,极力反对李某某的骗保行为,最终标的客户李某某退回了赔款,该公司将案件做了重开,冲减了赔款。该公司表达了对荆先生的感谢,并励两部行车记录仪。在感谢信的左下方,该公司名为陈××的负责人写下“情况属实”的字样并签了名。11月1日下午,陈姓负责人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确实发生过4S店员工先出险获得赔付,然后又退还赔款的事情,“他把钱都退了,我们也就不追究了。”11月1日下午,荆先生拿着展架,与朋友一起到4S店,“我们刚进4S店,他们就冲上来把展架撕了,还说我他们。”华商报记者在该4S店见到了散落在车辆销售厅门前的展架碎片,仅剩下一张可以看到全貌。随后,店方一名陈姓董事长助理表示,荆先生的那辆车是2015年8月在百富通二手车交易中心购得。随后,该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两份材料,写着车主荆先生长期以来以车内有异味造成其呼吸道疾病可能致癌向4S店索要巨额赔偿,其中一份索要50万元赔偿,后一份则要求4S店除了经济补偿外还要附带一辆车。他表示,荆先生是因为赔偿没谈好。4S店认为荆先生有之嫌,曾多次报警处理。对于员工的骗保行为,他表示公司起初并不知道,“那是员工个人行为,车主可以起诉。”“我因为异味把车停在4S店是7月28日以后的事,根本没啥关系。”荆先生称。华商报记者见到了当时骗保的李姓员工,他说自己的车需要修理,想骗保,就借用了荆先生的车,“当时我们公司不知道。”随后,警方赶到现场调解。

  对于车险骗保,保险行业资深人士朱女士分析,随着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推进,续保车辆的费率浮动幅度比以前更大了。那么,有个小剐蹭,是保险理赔,还是自己承担损失以求来年有费率优惠?这种情况下,就可能会冒出一些自称“有内部关系”、能协助理赔的人,他们声称可以帮车主“修车又拿钱”,这些人除了保险公司内部的人,就是可能与保险公司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4S店汽车销售人员。朱女士说,目前骗保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类是以汽修厂、4S店或二手车行人员为主的职业型、团伙型作案,他们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未曾发生的交通事故、提供虚赔材料进行诈骗。另一类是以驾驶员个体为主的机会型欺诈案件,个别驾驶员成了“碰瓷”惯犯,制造事故现场骗保索赔。朱女士说,车险条款存在疏漏,以及保险公司面对骗保线证难、调查难,也是车险骗保难以禁绝的重要原因。保险公司机制不健全,也为车险诈骗埋下祸根。据了解,车险诈骗属于保险诈骗的一种,根据我国《刑法》相关,骗保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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