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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工程

西安市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工程  为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带动作用,根据《西安市教育信息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安排,决定自2017年起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原标题:西安市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工程

  为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我市教育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对教育现代化的带动作用,根据《西安市教育信息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安排,决定自2017年起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和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三大核心要求,以深度融合为核心、以创新应用为重点、以示范引领为抓手、以提高质量为根本,通过“工程”实施,基本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的高质量、大规模、普遍性应用,推动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产生性影响。

  根据我市教育信息化发展新阶段的重点任务,立足信息化教学、教研和管理应用创新,遴选确定一批“工程”示范学校,使其成为区域、学校和教师推进教育信息化的标杆、创新应用的样本、引领示范的前沿阵地。通过典型示范,推动区县和学校持续加大教育信息化推进力度,积极探索深度融合的方式方法,推动我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整体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到“十三五”末,全市共遴选确定100所基础设施条件完备、师生信息素养突出、创新应用明显、引领示范影响广泛的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 并授予“西安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铭牌。

  各区县要按照“工程”实施要求,在本区县组织实施相应的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工程,实现示范项目的更大范围覆盖,以典型引领来推动全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水平的更快提升。

  1.系统规划,整体推进。切实明确“工程”的示范基础、创新应用及示范推广任务,创新项目学校遴选、过程管理和考核评价制度体系,逐步实现全市各类学校信息化创新应用的新跨越。

  2.突出应用,示范引领。立足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发展基础,突出信息化应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典型性、示范性,激发各校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加快示范的活力,构建全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蓬勃发展氛围。

  3.标准,竞争择优。明确“工程”示范学校限额,标准和要求,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宁缺毋滥,确保示范学校的先进性、引领性和可持续性。明确“工程”示范学校的示范周期(一般为3年),在示范期内新探索创造的创新应用典型经验可以在示范期结束后再次申请示范项目。

  4.基础为先,示范为重。“工程”示范项目既要具备在先行先试过程中取得的实际成效及建设基础,更要突出在示范期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推广成功经验与创新,带动提高全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整体水平。

  入选“工程”的示范学校,应该在基础条件、管理体制、教学应用和教育管理等方面具备了较好的示范基础上,围绕以下一个或多个领域进一步创新探索、辐射推广、帮扶带动,切实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所取得创新应用典型经验,受到区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肯定和推荐,主流推介报道其典型经验。

  1.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示范。立足信息技术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实现教师与学生的个性化“教”与“学”变革,探索创新的教学方式、教学模式、评价方式和资源建设途径等。

  2.教学方法示范。立足提高教学效率,探索创学方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方式等。

  3.教学资源建设示范。立足优质资源共享,探索创新资源建设途径、资源汇集方式、资源运用方法等。

  4.教研活动示范。立足专业成长,探索创研形式、教研途径和教研内容等。

  5.提高管理效益示范。立足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托信息技术探索创新的管理手段、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等。

  6.教育信息化应用机制创新示范。立足加快发展,探索建立的信息化长效推进机制和有效运行机制,以及信息化建设、应用与管理的制度体系创新等。

  7.大学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应用示范。立足大学区优质教育资源有效汇聚和共建共享,探索提高大学区间优质教学资源性、流动性和共享水平的有效途径,形成校际合作紧密、共享资源丰富、教学互助深入、带动成效明显的运行机制。

  8.其他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如运用信息技术组织开展德育活动、活动和实践教学等取得的创新应用示范。

  2.申报条件。所有申报学校原则上应该是区县级“工程”示范项目,已经达到了示范基础要求,能够在示范内容的一个或几个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申报程序。根据项目的示范基础和示范内容要求,各申报学校编制申报书和示范工作方案,提供相关支撑佐证材料等,向所在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

  1.区县教育局推荐遴选。各区县教育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遴选,重点审核申报学校是否具备示范基础,提炼能够在全市示范的信息化创新应用亮点,并形成考察报告。申报项目的推荐专家组名单和考察报告将作为申报材料的重要内容。

  2.区县教育局限额申报。各区县教育局根据专家遴选情况,每年按照申报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不超过3所的限额,于每年5月15日前向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四年内每个区县报送学校必须至少含一所职业学校。申报材料要求对“示范内容”提出的指标逐一说明并提交佐证支撑材料,包括:(1)《西安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学校申报表》(见附件),并与佐证支撑材料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2)各区县教育局正式行文申报。

  3.市教育局遴选。市教育局根据“工程”实施需要和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组对区县推荐学校的示范亮点严格审核和现场考察,本着“成熟一个认定一个”和“宁缺毋滥”的原则,遴选确定“工程”示范学校,经报请市教育局审定后,联合市财政局发文公布并下达资助经费。

  1.“工程”示范学校在示范期内,必须按照申报的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建设及示范任务,持续推进信息化教育教学应用,不断培育新的创新应用亮点。

  2.“工程”示范学校在示范期内,要结合创新应用适用范围,完善推广应用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在更大区域范围内进行辐射推广,既要积极接待外单位的现场考察与交流,更要有目的地定向帮扶其他学校,突出推广应用实效。

  3.“工程”示范学校在示范期内,要建立专门网页、栏目,即时展示项目创新应用、示范推广和辐射引领动态,以及反映项目建设的新进展、新、新成效。

  每年11月,“工程”示范学校要对本项目年度示范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及示范推广成效进行自查,并于12月将自查报告报送区县教育局。市教育局和区县教育局视情况组织专家组对部分学校进行抽查。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电教中心要切实行动起来,自觉担负起“工程”实施的主体责任。市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市级示范学校的遴选确定、示范管理和项目验收;各区县电教中心要认真组织好市级示范学校的推荐申报,切实加强本区县示范学校的组织实施与管理,推动全市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的全方位展开。

  2.切实加强经费管理。市本级财政教育信息化专项经费将根据年度经费安排,给予遴选确定的公办示范学校一次性10万元经费补助,西咸新区辖区内公办示范学校由西咸新区教育和财政部门按此标准予以补助,主要用于支持各示范学校定向帮扶其他薄弱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课题研究,数字化教学资源购置和开发,信息化耗材添置。各校要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各区县教育局要对示范学校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

  3.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市教育局和区县教育局要组织成立教育信息化创新应用示范项目专家指导委员会,定期研究示范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工程”顺利实施。区县教育局要承担起本区域内示范学校的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项目督查和年度考核,及时公布各项目任务落实、创新应用及示范推广进展情况;项目建设示范周期结束后,必须进行严格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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