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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特产”利益链更要制“特权”

原标题:治“特产”利益链更要制“特权”


    治“特产”利益链更要制“特权”

  “全国共查处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2848个,处理4217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749人,给予党纪处分2009人、政务处分1161人,组织处理449人,诫勉307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856个。”时为2019年11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这样一份阶段性成绩单。

  显然,这份成绩单可喜可贺。这是按照党中央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牵头,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党政领导干部、国企管理人员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诚然,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丢失了执政的公信力,理当予以严惩。但,在治“特产”利益链的背后,更要制“特权”。

  严格来讲,名贵特产、特殊资源并非是利益链的原罪。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更能代表一个地方的生产生活水平的标尺。可问题是,这些名贵特产、特殊资源却成为一些“关键少数”,“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政治攀附等的纽带。什么“天价烟”“定制酒”“高档酒”应运而生,究其原因,是因为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成为少许人消费“特权”的象征,在“迎来送往”中“损公肥私”,成为自己获取利益的“筹码”,说到底,是“特权”作祟的“魅影”将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拉下水。

  毫无疑问,各地重拳整治利用特殊资源谋私,斩断“名贵特产”背后利益链正当其时。在此之前,从中央到地方不乏各类规定,缘何会屡禁不止?其根源在于一些领导干部的不良作风和特权思维。一些人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为之,很大程度在于监督执纪对其“网开一面”,即使违法违规了,也可通过种种关系“减免”处罚,因为名贵特产“去向”。另一方面,在于“特产”利益链的成本,往往不用违法者自己掏腰包,一般都由部门公款报销,对于违法行为人而言,即使违法违规了也是毫发无损,花公家的钱办的是“自己的事”,没揣腰包无压力。

  “打蛇打七寸”。对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是好事,但不能是一治了之。在结合主题教育深化专项整治,夯实主体责任推进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整治“高档酒”“天价烟”等突出问题同时,得举一反三强化治本措施,推动构建长效机制,管住“特权”、管住“特权人”。而管好“特权”,关键靠制度。一是要制订严厉管理制度,管好用权的“手”、管好“钱口袋”;二是强化监督制约制度,赋予老百姓以监督权和举报权,凡曝光一起,严查一起,要一查到底,对责任人摘乌纱,问责到底,绝不搞“一退了之”。

  反腐无禁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扎紧制度的笼子,将专项整治“当下改”与平常监督的“长久立”相结合,统筹推进好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工作,把建章立制和解决问题统一起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乘势而上,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形成防范问题产生、及时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扼腕“特权”,就一定能拧紧干部廉洁从政的“总开关”。(鱼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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