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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诬告”无处遁形

原标题:让“诬告”无处遁形


  让“诬告”无处遁形

  “厅官生活淫乱致银行损失近30亿”“济南农商行领导生活作风混乱、损害银行资产30亿”...去年一篇火爆全网的所谓“反腐文章”,经核实为诬告抹黑。最近,相关法院对造谣者进行公开庭审,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古人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谣言诽谤,多为空穴来风、无事生非、道听途说。诬告的可恶也正在于此,没影的事夸大其词、说的“有鼻子有眼”,无非是“红眼病”泛滥。比能力、才华、作为、修养都赶不上对方,甚者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和私利,以下三滥手段将他人绊倒,幸灾乐祸、束手看戏、坐收渔利。

  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诬告终究是躲在阴暗角落放冷箭、喷毒汁,是歪门邪道、“过街老鼠”,早晚会在客观事实面前露出“狐狸尾巴”。诬告者下场不好过,才能让实干者、担当者不流泪、不心酸。从这点出发,在诬告面前,相关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挺直腰杆、敢作敢为,为老实人、忠厚者站台撑腰,“该澄清的及时澄清,该正名的公开正名”。

  尽管诬告犹如“虱子”,党员干部无须理会、不必在意,干好当下工作、抓好眼前任务最重要。但“虱子多了也蜇人”,何况“众口铄金,三人成虎”,在网络舆论高度敏感的信息沿端,不乏少数“负面消息”乃至“假新闻”在推波助澜之下不胫而走,成为压倒实干者的心理包袱稻草,这也是诬告者的“初衷”和“追求”。

  因此,有诬告就要有“治诬”,拿出雷霆万钧手段、起码比谣言更“迅雷不及掩耳”,才能有效遏制事态不可控与不可逆。一来既是为了维护相关党员干部的名誉,激发其干劲和激情;二来更是为了精准及时剪断毒舌,防止“诬水”抹黑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立起规矩与法律的尊严,让“治诬”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保持与诬告的紧跟度,形成震慑力与阵痛感,才能让诬告者无处遁形、销声匿迹。

  《围炉夜话》云,“泼妇之啼哭怒骂,伎俩要亦无多;惟静而镇之,则自止矣”。诬告者的伎俩并不有多高明,颠倒是非、捏造事实,打着“反腐、举报”旗号,标榜“正义化身”,要么雇佣水军、要么造大声势。若被其裹挟、“击中”,继而沮丧、被动,那么正中诬告下怀。有道是“身正不怕影子斜”,有时难保组织不能及时介入、快速正名,自救不失为是最好的方式,而恪守“静”字,继续干实事、勤为民、守初心,不失为最质朴的办法。

  公生明,廉生威。吹起诬告的“青萍”,无非还是一颗私心作祟,且知若秉持为公为民的情怀、驻留廉洁奉公的作风,怎么会勾心斗角、颠倒黑白?所以说,诬告只是一张“纸老虎”,看起来吓人、实际上不可能咬人,而这需要相关部门擦亮眼睛、亮出板子、以正视听。

  作者:段官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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