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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大普奔 | 宝鸡再次荣膺国家奖牌

2020年8月,全国爱卫会下发《关于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复审结果的通报》(全国爱卫发[2020]2号),我市顺利通过第四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9月23日,全省推进健康陕西行动暨健康细胞示范建设现场会上,省政府代表国家颁发“国家卫生城市”荣誉奖牌,宝鸡市副市长李瑛领取奖牌。

国家卫生城市是综合评价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金字招牌,实行动态管理,全国爱卫办每三年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将会被“摘牌”。复审是由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通过暗访形式进行,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宝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工作,自2005年创建为国家卫生城市以来,持续推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不断健全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大力加强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努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成效显著。

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国爱卫会确认:宝鸡市顺利通过2019年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四次蝉联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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