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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21年1月5日16时,咸阳市AQI指数为58,空气质量为良。根据省空气质量预报:1月6日至7日,我省大部受冷空气影响,扩散条件较为有利,预计咸阳市空气质量优良。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咸政办发〔2020〕84号)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2021年1月5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解除信息并于1月5日20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承担应急工作任务的单位务必于2021年1月7日前,将2021年1月4日至1月5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总结报告书面报送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来源: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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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徐州水泥厂坍塌
  • 编辑:白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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