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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发布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方案

  西安新闻网讯 5月28日,记者从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印发《西安市2022年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方案》,将臭氧污染防控划分为三个等级,应对臭氧引发的污染天气。

  《方案》通过对全市臭氧污染形势的分析研判,按照臭氧发展趋势和严重性级别,将臭氧污染防控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常态化管控、加严管控、应急管控。

  当预测臭氧单日为优—良等级时,实施常态化管控措施;当预测臭氧持续出现轻度或中度污染等级时,启动加严管控措施;当预测臭氧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等级时,启动应急管控措施。加严管控、应急管控措施通过书面通知发布实施。

  据了解,结合我市实际,工业源管控以石化、化工、电子元件及半导体制造、制药、农药、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为重点;

  交通源以油品储运销过程监管、打击黑加油站及非法流动加油车,加强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为重点;

  生活源以汽修企业、餐饮油烟排放执法检查为重点,针对以上各类污染源,开展不同臭氧等级的管控工作。

  常态化管控措施包括推进 2022 年度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帮扶工作;加强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现场抽查工作。

  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广使用低 VOCs 含量的涂料、 胶粘剂;此外,启动涉 VOCs 城市面源错峰生产作业;每日 12:00-18:00不得开展涉 VOCs 排放工序作业,应急工程除外。

  禁止各类露天喷漆作业,依法查处各类工地架管、可移动设施露天或敞开式喷涂刷漆作业。针对移动源 ,开展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强化黑加油站点打击力度;开展流通领域车用油品质量监督工作。

  完成全市80 家汽修企业水性涂料源头替代工作;开展汽修企业错时作业。全市范围内汽修企业 12:00 -18:00禁止开展喷涂作业,使用燃烧法等先进处理工艺的汽修企业除外。

  强化涉 VOCs 城市面源错峰生产作业,每日 10:00-20:00 不得开展涉 VOCs 排放工序作业(应急工程除外), 开展汽修企业错时作业。全市范围内汽修企业 10:00 -20:00禁止开展喷涂作业。

  预测臭氧为重度及以上污染等级时,在加严管控措施的基础上,启动应急管控措施:其间全市 10:00 -18:00使用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行业喷漆工序暂停作业;

  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包装印刷行业印刷工序暂停作业。全市不得开展涉 VOCs 城市面源生产作业。加强油品储运错时作业,加油站每日10:00 -20:00 禁止卸油作业。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全面提高 VOCs 监管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强执法人员装备和能力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和执法效能。持续优化“智慧平台”建设,加强预测预报、分析研判,推进精准溯源、智慧监管,实现科学评估、精细管理。

  此外,市生态委办将不间断开展暗访巡查,专项督查行动,曝光问题,每月对相关市级部门及区县、开发区相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公开约谈、 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送市纪检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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