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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社局局长到华商报接热线 接听时长创纪录

  华商报民生热线周开通六期以来,今日是接听时间最长的一天,近5个小时,西安市人社局局长李宁君及6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专家共接听了126条热线,答复了百余位读者的疑问。明日,来华商报接听热线的是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方面的专家,如果你有相关问题,欢迎积极拨打热线。

  西安市人社局局长李宁君半小时接听8条热线条热线时许,西安市人社局局长李宁君赶到华商报社,加入到接听热线的队伍中,他也是华商报系列民生热线周启动以来,第一位亲临现场接听热线的局长。半小时时间里,李宁君共接听了8条热线,每一条热线他都详细记录并耐心解答。

  “我今天接的一半热线里群众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归人社局管理,我都一一详细记录下来了,有需要人社局从中协调处理的,有一些需要我们局督促跟进的,还有一些群众没有吃透政策需要我们进一步解释的,能现场解释清楚的现场解释,群众还有疑问的,我记下电话接下来会安排人员跟进处理。比如雁塔区长延堡街办的王女士属于临聘人员,1996年参加工作,单位一直未给办理医保参保手续,现在单位同意办理参保手续了却迟迟没有动静,我们就会敦促雁塔区人社部门跟进协调处理。‘人社热线周’结束后,我们会汇总这些热线问题,看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有哪些?是否存在我们工作还没做到位的?”李宁君表示。

  答:可以。新生儿出生当年不需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当年单独享受一个封顶线。如遇跨年度,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须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满6个月以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当年单独享受一个封顶线。如遇跨年度,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须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8岁范先生打入热线询问,他有两个孩子,俩孩子出生后从未办理参保手续,一直未能享受医保待遇,今年初才给俩孩子把参保手续补办上,补缴了很多钱,现在看政策调整后,补办参保手续不用补缴之前的费用,问之前多交的钱能退吗?

  今年5月10日,西安市人社局官网发布《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通知发布之日起,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部分调整,最主要的变化就是错过每年集中缴费期也只需缴纳个人部分,国家补贴部分不用自己承担,另外,新参保居民或缴费中断居民不需要再补缴之前的费用。

  具体变化内容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年缴费,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在规定的集中缴费期(每年8月1日至12月31日17时)内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的,从缴费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在规定的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只需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分(不需缴纳财政补助部分),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换句话说,此次政策调整后,如果个人因各种客观、主观原因,错过了规定的集中缴费期,在缴费时也只需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个人缴费部分(无需缴纳财政补助部分),新参保居民或缴费中断居民不需要再补缴之前的费用,也不用补缴财政补贴部分,只需要缴纳当年个人需要承担的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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