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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学生遭校方“劝退” 成绩差就失去学习权力了吗?

  据头条新闻报道,就读于陕西咸阳乾县黉学门中学初三的小张(化名)开学报名时因为学习成绩较差遭到了校方“劝退”,建议他直接上职高。

  受到多方关注后,2月15日该校相关负责人回应:只是建议,实现双赢,不会强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规定,任何个人、集体都无权剥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初三下学期、参加中考均是9年义务教育的一部分。老师和校方是真的想双赢,还是为了中考升学率剥夺差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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