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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昨日新增本土“2+1”!西安等全国多地最新出游返乡政策来了!

  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例,其中渭南1例、西安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无症状感染者1例(渭南)。

  截至9月5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本土确诊病例132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363例。

  本土确诊病例1:男,1岁,渭南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确诊病例2:男,2岁,西安市报告,系9月4日发布的本土无症状感染者6。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出现症状,被订正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男,33岁,渭南市报告。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以上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隔离医学观察,具体活动轨迹、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由西安市、渭南市分别发布。

  9月5日0-24时,新增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解除隔离医学观察1例。

  截至9月5日24时,现有在院隔离治疗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2例,隔离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5例。

  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男,42岁,入境后即被闭环管理,无陕西省内自行活动轨迹,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女,45岁,入境后即被闭环管理,无陕西省内自行活动轨迹,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经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观察。

  9月4日,渭南经开区发布通告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渭南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9月5日5时起,对部分公共场所实行3天临时性管控。

  为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控疫情风险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渭南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9月5日5时起对渭南经开区部分公共场所实行3天临时性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交通道路设卡管控,严格人员和车辆出入。确因就医需要出入的,做好审核登记,开通绿色通道。

  2.区域内小区(村组)、单位实行临时性管控,只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查控,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的排查登记和管控措施。所有进出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戴口罩。

  3.居(村)民原则上居家生活,“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每户家庭每2天可安排1人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采购生活物资,外出时间不超过2小时。

  4.水电气暖、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超市、水果蔬菜市场店铺、药店、医疗机构正常营业,务必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预约、错峰、限流措施,保障生活、医疗物资车辆运输通畅,快递行业实行非接触式配送。上述行业单位从业人员持单位开具的证明进出居住小区,未到单位开具证明的人员需在小区登记核实后出行。

  5.宾馆、酒店、服装店、餐饮场所、景区、影剧院、KTV、网吧、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

  6.区域内暂停举办线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

  7.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继续放假,大学、技工学校等实施封闭式管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封闭管理,除承担防疫任务和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外,均不得外出。

  8.各生产经营企业、建筑业对现有在岗员工实行封闭管理,企业外人员不得进入。福利、养老服务、精神卫生等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

  10.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按照包抓联系安排,除保障机关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下沉社区、小区、村组一线,充实基层防控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11.居(村)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瞒报、漏报、迟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请广大居(村)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所有省外来返西安市人员需提前在“返安报”小程序或“陕西一码通”完成信息登记并向目的地社区(小区)、村报备。

  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近7日内有自治区、青海省(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玉树州、黄南州)、四川省成都市、河南省三门峡市、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及国内中高风险区所在区(县)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备,并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7日内不前往市内密闭公共场所活动。

  9月3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92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表示,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防疫规定,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确诊病例地区旅行或出差。如有京外旅居史,进返京人员尽量采取电话等无接触方式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遵守各项防疫规定。

  9月3日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对于国内涉疫区域的来沪返沪人员,进一步加强相应的健康管理:

  对7日内有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7日内有疫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做好健康监测。

  对县级及以上政府宣布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对疫情发展迅速、与上海往来密切或当地疫情外溢的重点关注区域的来沪返沪人员,抵沪后实施相应管控措施,实行相应频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对国内涉疫区域的来沪返沪人员,应在抵沪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居村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入(返)湘人员抵湘前,应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或目的地的登记报备小程序报备。

  国内高风险地区入(返)湘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国内中风险地区入(返)湘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国内低风险地区入(返)湘人员3天内应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7天内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县区旅居史的入(返)湘人员,实施7天隔离医学观察。

  对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甘返甘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条件,实行集中隔离;

  对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中风险区、高风险区所在县级行政区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甘返甘人员,进行“落地采”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对高风险区所在街道(乡镇)来(返)郑人员,开展7天集中隔离;对中风险区所在街道(乡镇)来(返)郑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对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来(返)郑人员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

  其他重点地区来(返)郑人员。对7日内有自治区、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措施。对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毗邻的青海省、甘肃省、四川省、云南省等省来返人员执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对上述4省中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西宁市、黄南藏族自治州来(返)郑人员,调整为4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对疫情形势严峻、社区传播风险较大的陕西省、重庆市来返人员,执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三天两检,对陕西省商洛市、西安市来返人员,调整为4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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