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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农经战线为提升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筑牢乡村振兴根基精准助力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全省各地市农经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省市深化农村改革有关精神和决策部署,在省合作经济工作站及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处室的正确指导下,全省各地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农村中心工作,协力推进,顺利完成各项农经工作任务,尤其在合作经济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方面各显神通,陕西农经战线为“提升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筑牢乡村振兴根基精准助力”都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天我们就“搂干的”,上点干货,用数字来说明2021年陕西农经发展,来,来,来!请享用:

  一是扎实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200家,培育认定国家示范社8家、省级示范社17家、市级十佳社20家,鄠邑区成功获批国家级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示范,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超过9000家。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640家,实施粮食托管面积10.4万亩,服务小农户25809户。

  二是积极推动家庭农场提质增效,全市纳入名录管理系统的家庭农场已达到3280个,共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7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3家。

  一是家庭农场项目资金实施方案,2021年中省两级共下达我市家庭农场培育项目480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260万元、省级资金220万元。咸阳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各市县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基数、结合粮安目标、平时工作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综合测算,按照不大于10%比例进行分配项目任务,共支持62个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二是示范带动,2021年咸阳市的兴平市被省厅确定为第二批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县创建县,评选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4家,推荐29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参与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

  一是举办了全市农民合作社信息宣传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培训会,完善合作社信息,并加强信息分析使用。

  二是指导区县做好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运行,加强对合作社理事长及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共培训农民合作社理事长900人。

  四是印发了《铜川市2021年培育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方案》,指导区县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纳入名录的条件和程序,引导家庭农场开展联合与合作,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目前已发展培育家庭农场233家,规范提升家庭农场300家,推荐上报了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7个,监测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8个,推荐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4个,并对56个省级家庭农场进行了监测。

  坚持高质量发展引领,突出规范和提升两大主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稳步推进。全市新认定市级十佳和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38个,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0个,省级示范社42个,新增千阳县为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对29个国家示范社和农民用水示范组织、138个省级示范社和3个农民用水示范组织开展运行监测,确定1个国家示范社和1个农民用水示范组织,15个省级示范社和1个农民用水示范组织不合格。2021年,全市共使用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700万元,支持开展示范社规范化提升和高质量示范县建设。按照省站的统一部署,开展“陕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服务平台”信息录入,共录入1389个合作社的信息。家庭农场培育稳步推进,目前全市共发展各类家庭农场7142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3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57家,名录系统填报达100%。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开展新型经营主体信息直报平台录入工作,已认证421个,待初审70个。

  截至11月底,全市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6582个,其中,国家级示范52个,省级示范社143个(省级百强社51个),市级示范社163个,市级以上示范社358个,占比5.44%。

  录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共27729家,其中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2618家,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评定的示范家庭农场721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73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34家,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共507家,占比19.33%。

  现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035个,实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204.35万亩,服务小农户27.9万户。

  2021年,共争取中省有关项目资金3070万元。其中国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1700万元,农民合作社培育发展项目资金350万元,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项目资金200万元;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资金820万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断取得新成效。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ji见》以及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的意见精神,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监测申报,促进规范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截止目前,据系统填报统计,全市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3.2万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发展5328家,家庭农场名目录入达到2.7万家;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社33家,省级示范社100家,市级示范社603家。累计创建省级家庭农场720个。今年新认定市级示范社75个,示范家庭农场107个,均超额完成了年初下达的考核任务。家庭农场名目录入比去年2.6万家多录入1000家,总数达到2.7万家,做到了应录尽录。这些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农资配送、利益返还、托管经营等方式辐射带动农业农村发展,正在成为乡村振兴发展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

  (一)榆林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纵深推进。严格按照改革程序,狠抓贯彻落实,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度性建设任务。榆林市2967个村集体家底基本摸清,核实资产303.6亿元,土地5894.2万亩,集体资产实现一本账管理。268.5万农民获得集体成员身份,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颁发股权证书28.1万本,登记赋码的集体经济组织数3285个,成员股东数204.28万人,量化集体资产142.5亿元,保障了成员集体财产权益;登记集体经济组织3292个,全市所有村集体经济全部完成登记赋码。

  (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破零”村销号制度和破零台账。通过精准施策,新实施绥德、定边等4个县区130个村中央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在原有444个“三变”改革试点基础上,今年又打造600个“三变”改革村(含100个土地入股示范村),12个镇级、520个村级集体经济“破零村”,入股土地16.3万亩,涉及农户2.2万户。通过“三变”改革,城乡生产要素流转加速,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步入快车道,改革红利持续释放。目前,全市农民财产性收入较改革前2016年提高470元、占比提升3.3个百分点,村集体经营性收入“空壳村”比例降至24.7%,为历史最低。907个村集体分红2.8亿元,涉及成员66.5万人,村均31.2万元、人均425元。

  (三)有序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换届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有序推进党组织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确保把过硬,德才兼备、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选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不断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目前全市完成换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135个,完成率31.44%,更换登记证书732个。

  1.做好指导提升质量。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全省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示范引领,提升运行质量,推动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开展国家级示范合作社、省级百强社、省级示范合作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监测。截至目前,全市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7366家,新增113家,家庭农场2877家,新增337家。

  2.扎实开展业务培训,推荐6名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农场主参加高质量提升培训会;组织各县区农场主、理事长、县镇辅导员参加新农直报信贷直通车培训会,推动新型经营主体贴息工作,累计培训470人次。组织新型主体带头人培训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县级辅导员120人次。

  3.推进示范创建。开展国家级、省级示范合作社、省级百强社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申报工作。新认定6家国家级示范社,25家省级示范社。新申报18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37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汉合区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工作完成,形成了“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小农户”等成功发展模式,示范农场占全区家庭农场的31.7%,农场年平均收益15万元以上,创建成效突出,辐射带动作用明显。

  4.加强名录系统管理。加强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录入,实行信息动态更新,做到培育一个、填报一个、同步更新一个,提升管理质量。通过信息共享、健全名录,加强市、县、镇管理,进一步强化家庭农场现代化、信息化管理。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规模经营户5713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77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43家。

  (ー)夯实示范引领。2021年安康市围绕“百社引领百场示范”创建活动,实施“五大工程”,建立“四项机制”,以示范引领为抓手,优化扶持政策,加强指导服务,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个提升”行动,全市累计创建市级以上示范专业合作社321家,其中国家级22家,省级101家,认定市级示范合作社321家,创建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423个,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53个、市级42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促进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成为了农民持续增收的中坚力量。

  (二)开展带头人培训。召开了全市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推进会,通过以会议培训和现场观摩的形式,落实了中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推进会要求,总结交流了各县区工作经验,部署了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培训了各县区合作社辅导员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带头人。

  (三)促进村社对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利用特色产业,采取“以大带小、以点带面”方式,承接省市级集体经济资金入股资金,对接发展新型集体经济,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和经营权及自有设施设备等入股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行“保低收益+按股分红”的分配方式提高收入并发展集体经济。

  (四)落实项目带动。依托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对近两年确定的2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60个家庭农场进行规范化提升,重点支持经营主体改善生产条件,应用先进技术,提升生产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目前各县(市、区)项目正在实施当中。

  (五)狠抓示范县建设。全面推进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县建设,汉阴县通过规划编制特色产业规划,健全工作体系,兑现万资金用于支持县域家庭农场发展,成为全市“家庭农场+”的发展典范,经过两年的努力,顺利通过省级复验,成功被认定为全省家庭农场示范县。重点做好整县质量提升试点指导工作,提升县域合作社指导扶持能力,发展壮大单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树立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县域样板。

  商洛市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指导服务。

  主要措施有三个,一是认真做好陕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建立联络员微信群,指导各县区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息录入工作,定期通报,督促加快录入进度。目前共录入合作社1222个,录入率36.3%,录入进度为全省第6。

  二是做好典型经验宣传。依托陕西农经微信公众号,及时征集推送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先后发布典型案例和经验12篇,陕西农经关注人数267人,两项指标均位居第三。

  三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印发《商洛市合作经营管理大调研活动实施方案》,围绕土地仲裁体系建设、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等重点任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

  1、韩城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截止2021年三季度,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9008.28万元,(其中:经营收入3614.27万元,发包及上缴收入3066.21万元,投资收益2327.80万元)。全市182个村,其中140个村集体取得经营性收入,占全市总村数的76.92%。其中5万元以下的有70个村,5-10万元的有25个村,10-50万元的有25个村,50-100万元的有7个村,100-500万元的有7个村,500万元以上的有6个村。

  2、韩城市新型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全市立足于花椒、粮食主导产业优势,开展了以花椒、粮食种植托管为特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下发《关于开展韩城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监测工作的通知》,创建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3家,新注册合作社8家,全市累计802家;培育家庭农场25家,全市累计232家。

  杨陵区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产业链。一是加大培育发展。按照特色育苗育种产业链规划,印发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实施“一村一公司、一镇一站点、一业一协会”现代农业科技服务创新工程;年内新认定示范社6家,示范家庭农场5家,示范产业化联合体2家,累计培育农业龙头企业50家、现代农庄30家、家庭农场80家、专业合作社173家,产业发展集约化程度达到78%。

  二是加大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新型合作社管理系统,实行名录管理,健全各类主体经营和管理制度,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100人。

  三是坚持项目引领。依托中省项目支持,积极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家庭农场培育和冷链设施建设等中省项目,有力促进了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杨陵区冷链设施建设被陕西电视台“今日点击”栏目宣传报道。(吴武刚 车向斌 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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