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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奋进绽芳华丨山东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十年来,山东妇联全面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注重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聚焦重点难点,加大推进力度,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新成就。

  十年来,我们制定省“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年度预警、中期、终期监测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发扬钉钉子精神,雕琢妇儿民生祥乐的“工笔画”。“十三五”末期,我省主要目标达到或超过国家要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居全国前列,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8.63/10万、3.71‰、4.57‰,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妇女儿童教育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级各类教育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1.96%,义务教育巩固率97.88%,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96.74%和61.14%,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生占比54.02%,其中研究生在校生占比55.17%,女性受高等教育的人数持续超越男性。妇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日益彰显,全省就业人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分别为45.70%和37.94%。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比50.49%,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比38.62%。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水平日益提高,省、市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为51.7%和50.7%。省代表、省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比为27.02%和22.75%。100%的村委会、居委会配备女性成员,村委会、居委会中女性成员比例达33.86%和54.92%。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家庭环境、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发扬工匠精神,绘制妇女儿童事业的“大写意”。制定省“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以省政府文件正式颁布,为“十四五”时期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纲领性文件。“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分别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儿童与家庭”领域,主要可量化指标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对妇女参与决策管理领域目标任务具体量化,大大提高了规划的可操作性。推动在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谋篇布局中充分体现妇女儿童发展相关内容,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家庭建设”作为专节纳入《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保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

  十年来,我们注重向源头参与要实效,不断健全和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法规政策、制度机制,依法依规为妇女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法治当道树红线。颁布实施《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推动出台《山东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立足我省反家庭暴力工作实际,着重解决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将我省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条文予以固化,体例条目明晰具体,部门职责明确,突出了山东特色。机制建设重长远。推动建立全国首个由发文的省级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发挥机制作用,先后对反家庭暴力条例、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省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调研评估,源头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我省做法在国家级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实务研究项目启动暨培训会上作经验介绍。推动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建设,持续推动维权服务“五项机制”落实落地。与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等9部门联合,建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部门联防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健全完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关爱服务、发现报告、部门联动、舆情应对、工作督查“五项机制”落实落地。开展婚姻家庭风险隐患排查,推动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重点问题纳入省及各级社会治理网格化智能工作平台,纳入网格员入户走访、排查报告职责清单,纳入各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流程,形成风险隐患排查及部门联动处置长效工作机制。政策跟进通难关。制定并督促落实《关于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通知》《关于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进一步落实妇女平等享有各项权益的通知》两个政策性文件要求,对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及“双女户”、农嫁非等妇女群体利益作出规定,加强个案协调,从源头上保障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女性平等就业,省妇联与省人社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促进女性公平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各级各部门旗帜鲜明地倡导男女平等的就业理念,依法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利,努力化解因就业性别歧视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

  十年来,我们不断强化维权和服务,着力提升服务成效,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权益重点难点问题,多项工作成为全国首创。“零距离”守护“她”权益。与省司法厅联合成立山东省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志愿服务律所设立法律援助受理点和工作站联系点178个,联动社会专业力量加强对弱势妇女儿童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依托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网上妇女维权平台和基层妇女维权站点,多途径为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实施“七五”“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连续七年与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开设《周末说法》妇女维权专题栏目;发布山东省“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加强以案释法;用好妇联系统新媒体平台,开设普法专题专栏,常态化开展维权法规政策宣传,刊发各地法律宣传和维权工作信息。以家庭“小平安”促社会“大平安”。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全省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全部建立婚姻家庭辅导中心,招募婚姻家庭辅导志愿者6600余人,立足婚姻全过程,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开展婚前辅导、婚姻关系调解、离婚调适等辅导服务,依法依规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2018年至今,在全省开展婚前辅导培训及主题宣传活动7046场次,56.65万人接受婚前辅导;申请离婚登记总数为83.82万对,其中52.65万对接受婚姻家庭关系及离婚调适辅导,占申请离婚登记总数的62.8%;通过辅导,当事人取消或暂缓离婚登记22.12万对,占申请离婚登记总数的26.4%。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为非理性离婚设置了有效“缓冲带”,帮助双方当事人消解负面情绪,客观认识婚姻问题,有效化解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促进健康婚姻家庭关系建设,为社会稳定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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