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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20年财政预算信息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设立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按照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设办公室等24个内设机构。

  2020年预算中包括市教委机关行政1个、事业单位53个。事业单位包括首都师范大学、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等25所市属高等院校,北京铁路电气化学校等4所中等专业学校,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等24个直属单位。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内实际人数210人,事业编制内实际人数31187人,离休623人,退休24593人,学生人数352590人(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专科生、中等教育学生等)。

  财政拨款1961347.22万元,比2019年2233069.86万元减少271722.6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综合考虑经济总体情况,为全力保障防疫和重点工作,年初预算批复经费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

  其他资金666840.13万元,比2019年591252.78万元增加75587.35万元,其中:财政专户核拨的事业收入增加826.64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增加37825.1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2312.02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2886.85万元,其他收入增加8340.28万元,继续使用的财政性结转资金增加23396.43万元。

  (一)基本支出预算2233539.3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77.63%,比2019年2185824.31万元增加47715.04万元,增长2.18%,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及落实国家有关工资政策。

  (二)项目支出预算597065.11万元,比2019年872107.74万元减少275042.63万元,下降31.54%,主要原因:一是严控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二是综合考虑经济总体情况,为全力保障防疫和重点工作,年初预算批复经费较以前年度有所下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54个所属单位。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预算数2257.2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2366.61万元减少109.4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北京市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压缩出国(境)团组;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参加国际会议、进行校际间交流和学术交流、开展教师中短期培训等方面。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数136.9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61.45万元减少24.5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北京市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管理,要求各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学术交流公务接待、外宾接待等方面。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792.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数448.1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345.65万元增加102.46万元,主要原因是完成公务用车改革的单位更新环保不达标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数1344.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485.87万元,公务用车维修396.1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18.63万元,其他243.5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1579.47万元减少235.28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管理,运行费用减少。

  2020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4130.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2097.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372.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660.33万元。

  2020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081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310.70万元。

  2020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部门北京市教委机关财务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教育老干部活动中心、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机关服务中心等2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59.58万元。

  2020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财政拨款预算项目646个,占预算项目691个的93.49%。填报绩效目标的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41834.2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不含发改委基建项目)的99.05%。

  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有车辆922台,24707.3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566台(套)、404281.7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05台(套)、54690.15万元。

  十五届第三次会议重点审查了2020年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预算情况,现就预算编制作如下说明。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2018年11月,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普及普惠安全优质明确为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旨在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先后印发《北京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18〕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管理的意见》(京政办发〔2018〕34号)等政策性指导文件,切实加强顶层设计,通过统筹协调、市区联动、精准施策,持续扩大资源供给,不断健全普惠发展保障机制,稳步推动安全规范发展,坚定不移地朝着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方向发展学前教育。

  市级财政安排2020年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学前学段)专项转移支付预算3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定额补助、租金补助、一次性扩学位补助和非普惠性幼儿园转普惠一次性奖励等补助政策。

  坚持公办民办并重,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实现全市适龄儿童入园率达到8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以上,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更加丰富,学前教育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要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高精尖中心:依托高校建设的科技特区和人才特区。采用大科学、多学科交叉、综合的建设模式,广聚国际领军创新人才及团队,整合国内优质创新资源,以人带课题,以人为本确立科研方向与内容,体现科研人员价值,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科研人员创造活力,成为顶尖人才密集、机制体制改革、创新高度活跃、成果贡献突出的科技特区和人才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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