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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App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启动 不得植入商业广告

原标题:教育App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启动 不得植入商业广告

原标题:教育App不得植入商业广告

  英语每日口语打卡、暑假语文朗读打卡、安全知识学习、班级通知发布、小志愿者信息上传……四年级学生的家长童女士手机中有5款老师要求下载的App,分别对应着不同的功能。有的作为日常作业的完成平台,有的注册过一次后便再没用过。

  不堪其扰的家长不止童女士一位,一些App不仅给家长带来困扰,因为夹杂不良内容和商业广告还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应用泛滥、平台垄断等现象,9月5日,教育部联合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层面发布的首个全面规范教育App的政策文件,对关于建立教育App备案制度、规范选用进校机制等做出具体规定。

  教育App需“双备案”

  《意见》规范的教育App大致分为三类:市场竞争提供、师生自主选用;学校企业合作、学校组织应用;学校自主开发、部署校内使用。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司长雷朝滋称,教育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教育App专项行动,通过加强统筹管理、促进整合共享、规范信息采集等措施,防止教育App泛滥等问题,杜绝教育App使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

  整治原有教育软件市场,同时也要控制新软件数量和质量。《意见》提出建立备案制度。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应当在取得ICP备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的证明、等级测评报告后,向机构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教育业务备案,登记单位基本信息和所开发的教育移动应用信息。已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提供者上线新应用前,应当在备案单位更新相关信息。

  同时,《意见》规定,作为教学、管理工具要求统一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植入商业广告和游戏。其他呈现的广告应当与提供的服务相契合;具备论坛、社区、留言等功能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建立信息审核制度等。

  《意见》提出,目标在2019年底,完成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2020年底,建立健全教育移动应用管理制度、规范和标准,形成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初步建成科学高效的治理体系。

  启动App泛滥整治专项行动

  教育部等八个部门的《意见》出台源于当下教育类App的乱象。一方面,应用泛滥情况严重。除了中小学生学习类应用,高校App泛滥的问题也长期被诟病。

  “有些App确实给我们带来便利,比如说用超星来刷网课。但有些应用完全没有必要。”在成都上学的高校学生小徐告诉记者,“赚学分参加活动要在学校自己开发的App上报名,寝室打开水、洗澡需要用‘趣智校园’,洗衣服用‘U净’,评奖评优用‘易班’。手机内存都占满了,重点是很多应用还很不好用。”

  对于这一问题,雷朝滋表示,教育部将于近期启动专项行动,从以下方面加强治理:

  一是加强教育App开发的统筹管理。学校行政部门或教师开发教育App并要求学生使用的,需经学校批准立项,不得擅自开发。

  二是加强教育App选用的统筹管理。选用教育App要充分征求师生、家长意见,并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同意。

  三是加强教育App整合共享的统筹管理。严格控制本单位教育App的数量,同一业务、不同层次不得开发多个App。

  四是加强教育App数据的统筹管理,严格限制采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

  实际上,此前教育部已经针对教育类App泛滥开展过相关整治行动。例如,2018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并对中小学学习类App乱象进行了集中治理。整顿后,大量严重违规的App下架,仅苹果应用商店下架的学习类App就超过1.5万个。

  互联网分析师杨世界认为:“教育作为长期持续高收入领域,投资成本低、收入高,且可以持续性投资,回报比较好,是创业人士争相进入的行业。但是由于对教育运转的系统缺乏认知,仅仅追求商业化,往往忽略了运营能力,导致一些泛滥的问题。”

  记者通过天眼查搜索童女士手机中的五款学校要求下载的App开发公司发现,两款App的公司“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武汉鱼渔课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均属华中科技大学实际控制;一款开发公司为“上海合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是主要做教育相关软件开发的科技公司;两款疑似由当地市信息中心实际控制。

  地方学校共建协同机制

  由于很多教育App其实来自于校方的强制下载,作为选用第三方教育移动应用的实际执行单位和责任单位,教育类App的整治离不开地方和各学校的协同。

  《意见》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地方实际,会同网信等职能部门探索本地区教育移动应用的推荐机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教育移动应用的评议,形成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教育部。中小学学习类教育移动应用应当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双审核”制度。

  在进校方面,《意见》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优挂钩。对于承担招生录取、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重要业务的教育移动应用,原则上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自行运行管理。

  教育专家熊丙奇表示:“此前,针对教育类App存在的问题,有的地方教育部门采取一刀切的方式禁止学校老师用App布置作业,这显然不是好的办法,因为有的学科(如英语)用App布置作业,是可以提高作业效率的,此次发布的《意见》也充分肯定了教育类App的价值。合适的办法是,把选用教育类App的权利交给教师、学生和家长。这样,教育类App会重视提高质量,来赢得学校与学生、学生家长的信任。这也是避免推荐变强制推荐,‘自愿’变‘被自愿’的基本机制。”(北京商报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王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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