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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死1伤重大刑事案件今日公开庭审

  1月28日,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凤翔“7.05”致2死1伤重大刑事案,案件在中国公开庭审网同步直播。

  2020年07月05日8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搭乘顺风车来到凤翔县城,后乘坐出租车到凤翔县城关镇大什字东南角老实人超市内购买一把不锈钢菜刀。张某步行至凤翔县城关镇南大街舒雅宾馆门前时,受其阅读的网络小说《黑道少年》影响,欲模仿小说中持刀砍人情节,遂持菜刀朝坐在路边的被害人高某某头部、颈部等击砍数刀,致高某岐当场倒地。

  张某又持刀追砍站在旁边的被害人仲某荣头、颈、肩部数下,仲某荣被砍伤后,躲避至旁边的铁皮加工店内,张某仍紧追砍杀,被该店主呵斥后,张某逃离现场。逃离时张某拦停搭乘被害人张某峰驾驶的陕C3T5XX出租车向其家中姚家沟方向逃窜。行驶至姚家沟村时,张某因车费问题与张某峰发生争执,让张某峰将车开至旁边小路后,张某拿出菜刀向张某峰头部挥砍,后张某峰弃车逃离,张某追上并再次朝张某峰头面部、颈部、胳膊等挥砍二三刀,致其当场死亡。后张某将菜刀掩埋,衣物扔进化粪池中,逃入深山。

  2020年7月8日上午11时许,宝鸡支队突击队员在姚家沟村一废弃苹果房内将涉嫌杀害2人、重伤1人的张某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经鉴定,被害人高某岐系遭受砍器作用致左侧颈总动脉断裂、左侧颈内静脉破裂导致大失血而死亡;被害人张某峰系遭受砍器作用致头颅崩裂,重型颅脑损伤死亡;被害人仲某荣所受损伤程度评定为轻伤二级。犯罪嫌疑人张某患精神症,目前为缓解期,在2020年7月5日杀人案中,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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