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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际商贸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位于西安市,由步长制药投资创办于1997年,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学校在校生1.8万余人,33个本科招生专业,22个高职招生专业。形成以医(药)为特色,以经、管为主干,构建医(药)、经、管、文、教、工、艺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获批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线个。省市级科研平台、团队18个,其中省级协同创新中心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共享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生物医药创新制药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与西安市社科院共建西咸经济发展质量研究中心新型智库等为全省首家民办高校获批。学校经过25年的建设发展,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毕业生就业率年均保持在90%以上,培养的学生为地方行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第七条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审室等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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