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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27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0﹞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6.现役军人;或未经单位同意报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网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9:00至2020年12月18日17:00。网上报名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以下电子材料:

  (1)应聘人员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选择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

  (4)毕业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5)岗位要求党员身份的,须上传党员身份证明(党费证、荣誉证、党关系所在相关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均可)。

  学院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16日9:00至2020年12月19日17:00。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5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2)笔试成绩根据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网站公布的通知要求,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其中教师、学报编辑、实验员、校医、岗位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辅导员、心理咨询、消防干事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予以淘汰。

  (1)综合成绩计算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确定最终人选;

  (2)综合成绩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根据招聘岗位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一)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二)应聘人员报名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及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的情况。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人事处咨询电话: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者,要追究相应责任。学院纪检部门对公开招聘全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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