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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西安公布2例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4月2日0时至3日24时,我市新增阳性病例2例,均为轻型,分别为省外返回人员马某某、延安自驾来我市人员宋某某,其中马某某为集中隔离中发现,宋某某为主动就诊发现,2人均已转运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根据流调,已排查出的密接和次密接均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隔离管控。

  病例1:4月2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马某某,4月1日搭乘Z216次列车(12车厢)到达西安火车站,随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酒店集中隔离,4月2日9时核酸单检异常,13时核酸复检阳性,马某某在我市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其搭乘的列车同车厢人员均已摸排管控。

  病例2:4月3日,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宋某某,3月29日与丈夫从宜川县自驾到达西安,3月29日-4月1日2人均在私家车上休息,4月2日因要返回延安,于10时采集咽拭子(10混1),20时报告混检结果阳性,即被隔离管控,3日凌晨2时确诊。

  发现宋某某混检阳性后,我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快速流调和区域筛查”相结合、“向上溯源和向下管控”相结合等措施,迅速确定风险点位,立即开展排查、管控、流调溯源、核酸检测等工作,并对接触过的人员立即进行抗原检测,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目前,已摸排宋某某涉及我市风险点位18个(未央12个、新城区3个、西咸新区2个、浐灞生态区1个),已全部采取临时封控管控、消杀等措施。截至3日24时,已摸排宋某某B类密接160人,C类密接139人,全部隔离管控。对风险点位时空伴随人员进行核查,发送短信提醒,提示3天开展2次核酸检测,逾期不做的赋黄码。

  我市于3日上午启动未央区、新城区、西咸新区、灞桥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部分重点区域的核酸筛查,采样119.72万人,结果均为阴性。4日凌晨启动未央区、新城区全域以及西咸新区、灞桥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部分重点区域的核酸筛查,截至4日12时,共采样244.91万人,已出结果9.71万人,均为阴性。

  请与公布的病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尽快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目前,全国有29个省市出现疫情,现有高风险地区50个,中风险地区351个,疫情防控莫大意。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一、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常通风、少海淘,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

  二、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不带病上班、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戴好口罩,及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向医生告知活动史、风险人员及进口货物接触史、身体异常情况,不自行购药、服药。

  三、目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发病高峰期,国内本土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国内外发生疫情的地区疫情进展情况,少流动,不聚集,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和有确诊病例的地区旅游、出差。

  1、1名新冠病毒确诊病例曾于3月30日上午在西安北三环正尚加气站附近炒饼摊购买炒饼,请炒饼摊经营者迅速报备;

  2、1名新冠病毒确诊病例曾于3月30日12时30分至17时50分在未央区西航三校开元小学附近(昭远门路与龙朔路十字)周边路边停留,请同时段在此处停留人员迅速报备;

  3、1名新冠病毒确诊病例曾于3月31日下午16时至17时,在西安市北三环正尚加气站外东侧路边与两名保洁员(男性)及一名过路群众(女性)聊天,请相关人员迅速报备。

  4、1名新冠病毒确诊病例曾于3月31日下午在未央区红旗西路河址西村6排剪刀面店就餐,请3月31日13时至4月2日晚22时在该处就餐人员迅速报备。

  5、1名新冠病毒确诊病例曾于4月2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10分,在未央区西航医院门诊导医台咨询,请同时段在该处咨询人员迅速报备。

  为及时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请上述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酒店报备,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分类落实防控措施。已到外市人员,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前往报备途中,请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接到报备的社区(村)、单位或酒店及时分类落实相关人员管控工作,并将信息反馈至相应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1.各交通场站、交通工具、宾馆酒店、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居住社区(村),以及各活动场所均设有报备通道,方便外来风险人员和重点人群主动报备;

  2.全市各小区(院落)设置有“报到登记处”,可实现线.各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已开设24小时群众热线等热线电话报备。

  根据4月3日流调溯源工作专班报告,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宋某某、B类密接人员潘某某行程涉及泾河新城辖区。目前,二人已被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将宋某某、潘某某活动轨迹、风险点位和时间公告如下:

  20时46分,与丈夫在泾河新城原点博览中心对面回味坊大盘鸡吃饭(店外就餐),没有与其他人拼桌;21时13分,离开泾河新城。

  14时30分,前往昊新有限公司旁路边餐馆(店名不详)就餐;15时左右,乘私家车去泾阳县医院(未进入医院);

  请上述时间段在宋某某、潘某某活动范围内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主动配合落实相关管控防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活动史等,就诊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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