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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三学街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发布补偿方案解读重点信息

  征收决定文号:碑房征决字【2020】1号。征收部门:西安市碑林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征收单位: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街道办事处。往宅征收户数:551户。征收总户数:2837户。项目地址:三学街周边。

  征收范围:东起开通巷,西至南大街,南起顺城南巷,北至东木头市及东厅门。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按评估价补偿,并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贴。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地点位于西安国际港务区秦汉大道以北,杏渭路以西,规划路以南,柳林路以东。营业及非住宅产权调换:地点位于西安国际港务区秦汉大道以北,杏渭路以西,规划路以南,柳林路以东。住宅产权调换的房屋户型:最小户型套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每种户型套内建筑面积之差不低于10平方米。在征收范围外进行产权调换,每户奖励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20%的套内建筑面积。按照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奖励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就近上靠户型进行产权调换。

  临时安置补偿费:住宅房屋,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0.35%;低于1000元/月的,按1000元/月支付。征收营业、生产加工业房屋和办公用房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6%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仓储及其他用房,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3%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货币补偿,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5%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产权调换,一个月按房屋价值的0.1%进行补偿。

  统一奖励:每户不低于房屋评估价值的2%。住宅房屋,低于3万,按3万发;非住宅房屋,低于5万,按5万发。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还有单独的奖励政策,该项政策与上一条共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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